一只饿狼站在山沟里距一户人家百米以外的地方,支楞着尖耳朵,张着血红的大嘴巴,贪婪地张望了一阵,向前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这户人家的窗子亮着灯,使它疑疑惑惑不敢妄动。忽然,远方传来战马的嘶鸣,把它吓了一跳,想撒腿逃跑,又不甘心,直到连续不断的马蹄声愈来愈近,才嚎叫两声,拖着大尾巴远远逃遁了。
(王树梁:《山林支队》)
当饲养员把切好的肉块倒在笼门口的时候,笼子里的几只狼简直像疯狂了似的,它们吃东西看来不必咀嚼,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喉咙里面吞。在一堆食物面前,狼简直像是吃下了过量的兴奋药,也像是染了什么狂躁症似的。
几乎是喘着大气般在进食了。那堆碎肉在笼门外,有一些距离稍远的,狼用脚爪不能够攫到,它们也不能沉着地继续抓取,而是狂乱地跳跃,奔跑,站立起来扑打着铁丝围栏。
那个馋模样儿,着实够瞧的。
(秦牧:《狼吞虎咽》)
那种目光凶恶,口吻深裂,拖着一个扫帚似的大尾巴,到处追逐肉食的动物——狼,是最贪婪凶残的。
一群狼经过之处,什么它们可以吃得下去的动物它们都吃个精光。它们为了吞噬猎物,可以一直紧紧跟踪数百里。只要闻到一点儿血腥,前面有一点儿“肉食目标”,狼可以千数百只成群结队来追逐。在欧洲的狩猎史上就出现过这样的纪录:一两千只狼追逐一驾马拉雪橇,当雪橇上的人们把小动物抛下来的时候,狼一拥而上围着吃了;当雪橇上的人们开枪射杀了一两头狼的时候,其他的狼又围上去把狼尸吃了,森林里的狼听到枪声和闻到血腥味道又奔驰出来,加进那个跟踪的队伍;就这样成群结队地追逐,直到它们真的完全没法追上才肯罢休。
任何其他动物,当枪声大作的时候,总是不能够埋头吃东西的,但是成群的饿狼就不然,它们可以不顾一切在枪林弹雨中围噬食物。好些食肉兽,在它们吃得很饱的时候,就不再去搏杀小兽了;但是狼就不然,它们即使吃得很饱了,碰到它们能够咬死的动物的时候,仍然一路把它咬死,以满足搏杀之乐和舐舐血腥的嗜好。因为狼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秦牧:《说狼》)
狼从冰冻的池塘上穿过来,站在芦苇里嗅着人类居住的地方。
它们越来胆子越大,走进林园,坐在房子前边的树间空地上,瞪着闪亮的眼睛,凝视那些昏黑的结冰的窗户,在严寒的黑暗中,抬起头来,开头发出像在怨诉的低音,接着越来越响,把它们饥饿的呼号提得越来越高,于是就继续不断地哀号,越号越高,沁人毛髓地号……
(〔苏〕阿·托尔斯泰:《尼基大的童年》)
奥谟不是一条寻常的狼。它喜欢吃枇杷和苹果,好像牧羊犬;浑身黑毛,好像“花狼”,嗥声跟狗叫差不多,又好像智利狗。可是谁也没有检查过智利狗的眼球,看看是不是狐狸;奥谟却道道地地是一条狼。这条狼身长五尺,就是在立陶宛,也算是一条大狼;它长得很结实,总是斜着眼睛看人,不过这不是它的错误;它有时候舔舔窝苏斯,舌头很柔和,背上的毛很短,好像一条狭长的刷子,瘦得皮包骨头,还是森林野兽的本色。在它认识窝苏斯、替他拉车子以前,一夜能轻而易举地跑上四十法里。窝苏斯是在丛林里一条潺潺的小溪旁边碰见它的,看见它捉起虾来那么持重机灵,颇为器重,认为这是一条真正的纯种戈派拉狼,这种狼也叫食蟹狗。
(〔法〕雨果:《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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