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氏族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已是奴隶制社会形成的前夜,那么到了夏禹时代,便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可考的,统一的奴隶制王朝。以王权统领四方的政治现实反映到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尤其是在社会文化活动中占居显要地位的乐舞活动中时,乐的内容,便从氏族社会时期主要用于图腾祭祀等礼仪活动,进而转向对奴隶制王权统治及对君主作为英雄人物的歌颂。乐舞同时也服务于宫廷贵族阶层的享乐活动。
1)歌颂英雄功绩的乐舞—《大夏》
《大夏》是夏代歌颂其君主大禹治水功绩的乐舞。《吕氏春秋·古乐篇》记,“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漻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于是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
以昭其功。”
禹治水的传说,虽被后人神化、美辞,但是考古上,在夏遗址确发掘有相当规模的水井、沟洫。这也正和孔子谈禹治水“尽力乎沟洫”(《论语·泰伯》)的记载相吻合。皋陶作乐的记载,包含着后世“王者功成作乐”的思想。
2)用于祭祀与炫耀武功的乐舞——《濩》、《武》
商代具代表性的乐舞是《濩》,此舞不但在祭祀祖先时使用,还有炫耀武功的意义。《吕氏春秋·古乐篇》记商开国君主汤以“暴虐万民、侵削诸侯”的罪名征讨夏桀,及至“功名大成,黔首安宁,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濩》, 以见其善。”这是通过乐舞反映讨桀战争的胜利和汤的功绩。《濩》在甲骨卜辞中多有记录,行乐与祭祀活动直接相关。
周代具代表性的乐舞是《武》。《诗经·周颂》中保存有祭祀乐歌《武》。《吕氏春秋·古乐篇》记周武王即位后伐殷,“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作为《大武》。”即是以开国君主的战争功绩为歌颂对象。后世《乐记·宾牟贾篇》曾据孔子之口详述了《武》乐表演的全过程。
3)巫术活动中的乐舞
殷商时期,巫风盛行。统治者凡举事多求神问卜。而在祭祀求神活动中,乐舞是必不可少的表现形式。巫活动主要由被认为能够沟通神人关系的神职人员巫来实行。东汉许慎《说文》释“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
商代用于求雨的祭祀活动中有专门的乐舞,这在殷墟卜辞中有记录,周代仍保留有这类乐舞《零》。周人每年冬季腊月要表演一种用于驱逐疫鬼的巫舞《傩》。此类乐舞至今仍有存留。
4)奴隶主贵族享乐用乐舞
传说中夏桀对乐舞的享乐十分放纵无节制。《管子·轻重甲》说他有“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衢。”《吕氏春秋·侈乐篇》将他与殷纣并提,称他们“作为侈乐,大鼓、钟、磬、管、箫之音,以钜为美,以众为观,俶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所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这些都反映统治者耽于享乐、追求感官上声色之愉悦快乐的满足。史籍上也记载商纣王“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史记·殷本纪》)。周武王征伐商纣王,声讨其罪行之一就是“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悦妇人”(《史记·周本纪》)。
5)民族、部族间的乐舞交流
《古本竹书纪年》载:“(夏)后发既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这是最早的有关民族间乐舞交流的记载。《周礼》记“旄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 凡祭祀宾客,舞其燕乐。”“鞮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而歌之,燕亦如之。”此表明,在当时周宫廷中,已有通晓、掌握四方夷乐的音乐专职人员,从“旄人”、“鞮氏”的称呼看,这些乐人很可能自身就是少数民族的成员,这也表明古代乐舞发展很早便受到“四夷”音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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