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府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乐府”作为宫廷音乐机构的设置,在秦代便已开始,它在文化管理上
适应国政的大一统需要。汉袭秦制,乐府机构在汉武帝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以至后人认为乐府起于汉武帝时期。《汉书·礼乐志》记,“至汉武帝定郊祀之礼 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乐府音乐在传统音乐基础上,汲收民间俗乐以及外族外域音乐的成份,呈现出新的面貌。汉乐府的任务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赋配制成新曲、编演乐舞外,最有意义的一项工作便是采集四方民歌。这使得民间音乐获整理、集中的机会。汉统治者个人对地方音乐的偏好、兴趣,也影响到宫廷音乐对民间俗乐的选择性吸收。《汉书·礼乐志》载,“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另,汉宫廷乐舞《巴渝舞》,其形式直接受南方少数民族乐舞的影响。汉乐府音乐还有吸取西域传入音乐曲调以改编制乐的创作活动。据《晋书·乐志》载,“张博望入西域,传其(指胡角)法于西京,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此虽是后人笔墨且渗入后人的音乐概念(如“解”的曲体名称),但所述事实,或是可信的。
2)汉乐府主要乐种——相和歌、鼓吹乐
①相和歌
相和歌作为汉代北方民间谣曲,是在最初“徒歌”的基础上,加上丝竹伴奏而发展起来的乐歌形式。相和歌与先秦以“相”为节奏乐器而歌唱的乐歌形式有前承关系。这种“徒歌”的形式在汉代相和歌中,可能以“但歌”这种不用乐器伴奏而加帮腔的形式保存下来。所谓“但歌”,因其唱和的形式,或可视为相和歌发展衍化中的一类形式。史载其
“无弦节,作伎最先唱,一人唱,三人和”(《晋书·乐志下》)。相和歌较成熟的稳定形态便是“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宋书·乐志》)的形式。相和诸曲的伴奏,后发展成以笙、笛、节、琴、瑟、琵琶、筝七种乐器为伴奏的乐队形式,它为衍化成歌舞形式的相和大曲奠定了基础。相和歌在其发展中形成有“引”、“曲”、“吟叹曲”、“但曲”、“但歌”及歌舞类的大曲等多种形式。相和歌最为丰富的艺术形式是相和大曲,它具有歌唱舞蹈器乐综合一体艺术的表演形式。其基本曲体结构是“艳——曲——趋(乱)。”其中“艳”是舞蹈表演器乐伴奏珠段落,一般无歌诗演唱;“曲”是大曲的核心部分,特点是歌诗的声乐部分与作为伴奏、间奏的器乐部分相互交替;“趋”(乱)一般是歌诗演唱加上舞蹈、器乐,趋于紧张热烈而推向高潮。
②鼓吹乐
鼓吹乐是汉人发展起来的,以打击乐器和吹奏乐器为主的乐种。起初用鼓、钲、箫、笳等乐器,亦加有歌唱。它初起于北方以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音乐生活,传入中原后又与汉族传统音乐相融合,流行于各类社会音乐生活中,并逐渐形成一种规模较大品类较多的音乐体裁。《汉书·叙传第七十上》记秦末班壹避乱于塞北,至汉初“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鼓吹乐传入后,开始是作为马上之乐而用于仪仗军乐,后来又在宫廷、民间产生多种新的鼓吹乐队形式,并流传于南方。
鼓吹乐在种类上有鼓吹与横吹之分。据《乐府诗集》卷 21 记,其“有箫笳者为鼓吹,用之朝会道咱,亦以给赐,”、“有鼓角者为横吹,用之军中,
马上所奏者是也。”除此以外,鼓吹乐还在不同的社会音乐生活场合中,逐步演绎成“黄门鼓吹”(宫廷鼓吹乐)、“骑吹”(马上吹奏)、“短箫铙歌”、“箫鼓”等组织形式。鼓吹乐在当时社会生活中应用广泛,并对后世各类鼓乐有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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