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秦的乐器见于记载的已近七十种,管弦乐器和敲击乐器形制多种多样,制作技术相当进步。
以拨弹为主的弦乐器中,有柱的如瑟、筝,因每弦只发一音,弦数较多。瑟的弦数有二十三弦至五十弦的不等。筝形如瑟而比较小,也有十二或十三弦。还有形状象筝,颈细而用竹尺击弦发音的筑。无柱的弦乐器通称为琴,由于每弦可发多音,弦数据今出土的实物可知多是五弦、七弦、十弦,并不固定。
从麹增加管数,至周代已发展成从十余管到二十余管不等的“箫”(即现在的排箫)。龢也演进成了带簧的笙,并按大小不同,将三十六簧的称为竽;十九簧的称为巢,小的十三簧的沿用旧称为和。同时在单管开孔的管乐
器上也有所发展,既有直吹和横吹的古笛(直吹的即现在的箫),也有横吹的闭管乐器篪。
编钟、编磬随着枚数的增加、音域的扩大,逐渐成为比较完美的旋律乐器。周初的“中义钟”一组八枚;春秋末期在河南信阳出土的编钟全套共十三枚。最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隋县曾侯乙墓出土的一套战国编钟,全套共六十四枚,包括钮钟十九枚,甬钟四十五枚(楚惠王送的一枚■钟不计在内),分上、中、下三层,每层三组悬挂于彩雕铜木结构的钟架上,总重达五千余公斤,壮丽堂皇。这套编钟总音域达五个八度以上,中心音域约三个八度内十二律具备,可以旋宫转调,各组以钟的隧部发音为准,基本按姑洗(约相当于 C1)为宫的古七声音阶排列,钟上刻有二千八百多字的铭文,记载了当时楚、齐、晋、周、申、曾等地各种律名、阶名、变化音之间的对照情况。这一实物,充分证实了我国古代乐器制造及乐律学成就在当时世界上的领先地位。
随着乐器形制和数量的增多,周代出现了以乐器主要制作材料为依据的“八音”分类法: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属于金类的如钟、■、铎、铙等;属于石类的如磬等;属于丝类的如琴、瑟、筝、筑等;属于竹类的如髵、箫、笛、管等;属于匏类的如笙、竽;属于土类的埙、缶;属于木类的祝敔等。在《周礼·考工记》里还记载了有关钟、磬、鼓等制造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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