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音乐艺术成就集中体现在“燕乐”,燕乐包括当时宫廷中用于宴乐、由汉族传统音乐、少数民族和外来音乐三种成份构成的各类歌舞大曲及器乐、声乐作品。
隋代及初唐的九、十部乐,按地区或国别分成清商、西凉、龟兹、疏勒、康国、安国、高丽等部,各部专演地区或国家的歌舞。唐玄宗时,取消了按民族国别分类,而以演出形式、表演者艺术水平高低划分成坐部使、立部使。堂上坐奏的坐部使由艺术水平高的演员担任,堂下立奏的立部使水平较差,不能胜任立部使的演员则只能参加雅乐表演。这也表明了至唐代原在宫廷音乐中至高无上、用于祭祀典仪的雅乐地位已十分低微。
唐代的歌舞大曲是燕乐中最有代表性的体裁形式,据史载唐代大曲多达四五十部。其中的《浑脱》、《柘枝》、《伊州》、《甘州》、《凉州》等大曲,顾名思义,它们的音乐风格显然同所标明的地区和部族有关。一部分
被注明属于法曲的大曲,在音乐上源于南北朝以来的道教音乐,虽然受到一些西域音乐的影响,但与相和歌、清商乐有直接的联系,“音清而近雅”乐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仍保持着汉民族音乐的特点。除音乐风格各异,大曲的形式和规模也极丰富多样。在舞蹈风格上属“健舞”的有《秦王破陈乐》、《剑器》等,属“软舞”的有《春莺啭》、《绿腰》等。
被列为法曲的《霓裳羽衣》在唐代大曲中最为人们所称道。这部相传是唐玄宗根据河西节度使杨敬述所献《婆罗门曲》加工改编而成的歌舞大曲,曾赢得不少诗人赋诗赞美。从白居易的《霓裳羽衣舞歌》一诗中可以知道,唐代歌舞大曲的结构大体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为“散序”,是节奏自由的散板,器乐独奏及合奏段落,不歌不舞。第二部分为“中序”或“拍序”、“排遍”,以歌唱为主,节奏固定,以慢板为多,或舞或不舞。散序与排遍之间常有简短的过渡段落“靸”。第三部分从“入破”开始,以舞蹈为主,或歌或不歌,音乐由慢逐渐转快,故有催拍、促拍、衮遍之称。
燕乐因受南北朝以来西北、特别是龟兹音乐的影响,半音位置三四级与六七级的燕乐音阶被广泛运用;七声分别名为宫、商、角、变、徵、羽、闰;在乐调上只用其音阶所当的七律起宫,每宫取宫、商、羽、角四调,这就是所谓“燕乐二十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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