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歌载舞的传统民间歌舞大多在喜庆节日举行,大多是助兴式或自娱性的群众表演。四十年代初在陕甘宁边区兴起的秧歌运动,则作为一种新民间歌舞,成为当时及之后在全国最普及的民间歌舞。
秧歌原来就是陕北兴盛的民间歌舞之一。早在 1942 年前,陕北就曾改编、演出秧歌剧《十二把镰刀》,尝试对秧歌进行改革以用之革命宣传。1943年春节,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组织秧歌队举行盛大的秧歌演出。秧歌通过工农兵等新时代的人物形象,及其穿插的其他表演形式,生动反映了边区的新生活,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其间演出的王大化、李波、路由等编剧,安波作曲的秧歌剧《兄妹开荒》,更轰动了全延安,并兴起了蓬蓬勃勃的秧歌运动。到 1944 年,仅陕甘宁边区就有秧歌队近千个,继而在华北、山东得到发展,之后又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胜利,推向了全国,在新秧歌运动中产生的秧歌剧,大多以旧秧歌中的“小场子戏”作为基础,再吸收民歌、戏曲、其他民间歌舞及话剧、舞蹈等因素综合而成。其中的音乐部分,绝大部以选曲填词的方式编成。在延安秧歌运动中产生的秧歌剧,基本采用陕北民歌、郿鄠戏和道情中的曲调,如马健翎的《十二把镰刀》、马可的《夫妻识字》等都选用郿鄠戏曲调。其他解放区产生的秧歌剧,所用的也都是当地流行的民间音乐,如解放战争时期在东北产生的《光劳灯》(张棣昌、陈紫创作)和《全家光荣》,都是根据东北“二人传”曲调改编。但在表演形式上,除了部分秧歌剧直接用民间歌舞小戏类型的,如《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等。有的也吸取了其他艺术形式进行了发展,如《朱永贵挂彩》《刘顺清》等属于“话剧加唱”的,《惯匪周子山》则更接近歌剧。秧歌剧的产生发展,不仅从传统的民歌歌舞演出场合及其表演功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而且秧歌剧的音乐及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探索,为在秧歌剧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发展的新歌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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