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在音乐美学理论上有突出建树并产生社会影响的,是青主。青主(1893—1959)原名廖尚果,早年曾积极参加辛亥革命,后赴德学法律,并旁攻钢琴及作曲理论。1922 年回国,是大革命的积极参加者。1927 年后遭到国民党政府通辑,在萧友梅掩护下,开始“亡命乐坛”活动。自 1929 年起,先后任国立音专校刊《音》的编辑和《乐艺》季刊的主编,写有大量音乐论著、音乐评论及音乐随感小品,并作有不少声乐作品。集有《音境》、《清歌集》两本歌曲集,其中以据宋苏东坡的名作及宋李之仪词谱曲的《大江东去》、《我住长江头》最为流传。1934 年国民党政府取消了对他的通辑令,他便脱离了音乐界。
青主的音乐理论主要为两个方面。在他的《乐话》和《音乐通论》两部理论专著中,系统地阐述了他关于音乐美学的论点。首先,他认为“音乐是一种灵魂的语言, 如果我们把我们的灵界当作是我们的上界,我们亦可以把音乐当作上界的语言”。由于唯有音乐才能“引我的灵魂完全超出物质之上,到虚无缥缈的上界去”,所以“音乐是最高、最美的艺术”,“是最自由的、唯一自由的艺术”。并提出“要把音乐当作是新的爱的宗教”,“用来纠正中国人那种残忍好杀的野性”。
其次,虽然音乐能“由人们的内界唤出来的一种势力,用来抵抗那个压迫着我们的外界”,“能够保护我们和自然界对抗,把自然界战胜”,然而由于“这一类的胜利本来都是虚伪的,因为经过你把你那种得不到满足的心愿唱奏出来,压迫着你的外界势力依然是存在, ”所以音乐和艺术都有虚伪性,虽然你“不能够因为音乐的艺术而得到虚伪的胜利,便说他是没有用处的”。
青主的美学理论涉及到了从艺术哲学到音乐艺术的特殊性、感情和审美心理需要与音乐创作和音乐表现的关系等音乐美学的一系列问题,是我国较早对音乐美学作系统研究的论著。但是由于他的观点基本建立在十八、十九世纪以来一些哲学家、艺术家,特别是康德、叔本华、李斯特及“表现派”理论家赫尔曼·培尔等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艺术观点之上,而早年的经历和当时所处的逆境,使他处于不满现实而又无可奈何的内心矛盾之中,这就使他不得不从音乐中寻求精神上的渲泄和安慰,并沉溺于貌似超脱的、用音乐的虚伪胜利来求得心理情感上的自我平衡。从而使他的美学理论也更多地赋予纯粹追求自我意识在音乐艺术上的实现与满足,而漠视于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的“纯艺术”色彩,加上他的著作笔墨流畅、感情充沛、引人入胜,因此他的音乐美学观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客观上被当时和后来一些音乐家作为“艺术至上”、“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依据。
另外,在《给国内一般音乐朋友一封公开的信》、《我亦来谈谈所谓国乐问题》、《论中国的音乐》等文章中,青主论述了他对民族音乐的见解。首先他通过中国人引进胡琴、琵琶和羌笛,后来都成了中国有代表性的乐器和例子,认为“不管用来演奏的是什么乐器,亦不管所唱奏的是什么歌或乐曲,只要是中国人做出来的音乐”,即使是“由中国人依照西方的音乐做出来的音乐”,都可以算是“国乐”;并进一步认为音乐“是灵界的一种世界语言”,“并没有国乐和西乐的分别”。其次,他对改革和研究国乐也作出了见解,但认为“应该于国乐西乐之中,择定一个”。既然国乐落后于西乐,
“所以不如保存原有国乐的各种状态,无须另行改造”,而“中国人如果会作出很好的所谓西乐,那么,这就是国乐。”因此他的民族音乐发展观,实际是在音乐无国界的包裹中,蕴含着以西代中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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