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秧歌剧虽然在表现解放区战斗生活上具有时代的新意,但由于音乐表现上还较多停留在直接采用或对民间音乐稍加改编的水平上,因而严格地讲仍属于传统音乐文化范畴内的话,那末在秧歌剧创作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1946 年 4 月诞生的《白毛女》,则成为具有我国民族风格的“新歌剧”成型的奠基石,它作为一种立足于民族民间音乐,又汲取、融合了外来音乐手段的独创性综合艺术形式,既是“五四”时期儿童歌舞剧、三十年代“歌唱剧”及当时“秧歌剧”的继承与发展,也是以后民族新歌剧的一个新的起点。《白毛女》在我国新兴音乐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三十年代末,解放区虽然也出现过像向隅等创作的《农村曲》,冼星海等创作的《军民进行曲》,李焕之作曲的《异国之秋》等歌剧,但都不够成熟,在如何更好地运用歌剧这种形式来表现我国人民斗争生活上,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
《白毛女》这部由贺敬之、丁毅编剧,张鲁、马可、瞿维、刘炽等作曲、鲁艺集体排演的新歌剧,是根据晋察冀解放区的民间传说改编而成的,它表现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主题思想。在音乐创作上,作品成功地在民间音乐基础上创作出了性格化的人物主调,剧中的喜儿,杨白劳及反面人物穆仁智、黄世仁、黄母在音乐形象上性格各异,对比鲜明,在矛盾冲突中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同时,作品广泛运用民间音乐中板腔化的发展手法和朗诵性音调处理等多种手段,促进全剧音乐戏剧性发展,揭示
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特别对于喜儿的音乐形象进行了完整的塑造,将她从一个纯朴天真的少女,遭遇惨变后性格的急剧转变,到具有强烈反抗精神的“白毛女”的过程,通过从《北风吹》、《扎红头绳》到《昨天黑夜》、《进他家来》、《刀杀我》,直至《他们要杀我》和最后的《太阳底下把冤伸》等主要唱段,在音乐合乎逻辑的发展中,深刻而细腻地刻划了喜儿同黄世仁等的矛盾斗争,以及在这一矛盾斗争中喜儿思想性格的戏剧性发展。
《白毛女》在运用齐唱、重唱、合唱等外来音乐形式,并同民族风格的曲调相结合上也获得了成功,它们在渲染环境气氛和群众性场景中,都为剧情及主题的展开起了很好的衬托和表现作用。虽然《白毛女》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在音乐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并还明显地带有秧歌剧的许多痕迹,但它仍不失为一部融民间音乐的表现手法和外来音乐技巧于一体的比较成熟的民族新歌剧。
继《白毛女》之后,在大型歌剧创作上又出现了《兰花花》(梁寒光、金紫光)、《刘胡兰》(罗宗贤等)、《赤叶河》(梁寒光)、《王秀鸾》(小流等)。其中较为成功的、影响较大的是《刘胡兰》。这些新歌剧,在整个四十年代产生了广泛的群众影响,其中部分唱段脍炙人口。解放区的新歌剧创作,为我国歌剧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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