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戏剧起源很早,远在上古氏族聚居的原始时代,就已存在再现他们生产劳动的歌舞。如《尚书·舜典》上说:“即帝位,予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这是说:舜帝时,原始人民在打猎以前或打猎以后,披着各种兽皮,敲打着石头跳舞,用以祈福或酬神。同时也用以庆祝他们获得丰收后的喜悦。《吕氏春秋·古乐篇》也说:“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葛天氏,是传说中的上古部落之一。那时他们就有一套由多人拿着牛尾做的道具,一面歌唱,一面跳舞的乐曲了。以上两种原始的歌舞,虽然仅仅是原始人民狩猎生活方式或生产方式的再现,离戏剧的形式相距甚远,但从歌和舞是构成戏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可以说它已经是戏剧的萌芽了。
先秦的优戏进入奴隶社会后,歌舞被奴隶主利用,逐渐进入宫廷或祭坛,成了统治阶级祭祀或娱乐的工具。于是出现了专门“掌祓除祀上帝”的巫觋,和以歌唱或滑稽表演为职业的艺人——“优”。由于职责和分工的不同,“优”又可分为“倡优”、“俳优”和“伶优”①等。先秦时代的优伶们是如何从事艺术活动的,由于没有专门的记载,故知之甚少。但从一些史书的零星记载中,仍可窥见古代伶优们的一些活动情景。如司马迁在《史记·滑稽列传》中就描写了几则优伶的故事。其中的“贵马贱人”一则说:春秋时的楚庄王好搜罗名马。一天,他的一匹最心爱的马突然死了,于是下令要用葬大夫的隆重礼节去葬死马。凡是去谏阻的人,都遭到了责骂。自此,无人再敢上殿去劝说。独有优孟不惧楚王之威,还要去阻谏。他别出心裁,刚上殿就仰天大哭起来,庄王忙问其原因,优孟回答说:楚乃堂堂大国,只用大夫之礼葬名马,未免失之小气,不如改用葬天子之礼。这样,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楚王贵马贱人了。庄王听后,觉得自己做得是有点过份,于是取消了厚葬死马的命令。
秦之侏儒优旃,讽刺秦始皇、秦二世的故事也很有意思:秦始皇嫌供自己打猎的园囿还不够大,想再扩大一些。优旃对秦始皇说:很好嘛!园囿扩
①据说专管歌舞的叫倡优,从事笑谑的称为俳优,吹打乐器的是伶优。
大后,里面可以多养些禽兽。如果敌人来进攻,只要放出这些麋鹿去抵触他们就够了。秦二世产生过想“油漆长城”的荒唐念头,经优旃的一席笑讽也就打消了。
以上二则故事的真实程度如何?且不必去追究。但从中不难看出,这些优伶们主要是以滑稽调笑的表演手段去取悦帝王的,有时还真的能起到一些讽谏的作用。有的伶优甚至进一步用装扮、模仿别人的相貌、言行,去达到谏讽的目的。“优孟衣冠”的故事就很突出:
据说楚相孙叔敖死后,他的妻儿十分穷困。优孟竭力模仿故相的举止言行,音容相貌,并穿戴着孙叔敖的衣冠去谏楚王,使楚王也莫辨其真假。
上古时代,由于生产力的落后,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自然规律都十分茫然,更不用说作出科学的解释了。他们只能凭借自己幼稚的想像,作一点他们认为是合理的解释。这就导致了对神鬼的信仰和对巫觋的崇拜。于是在民间就出现了由巫觋穿戴着神的面具和衣物,模仿着神的音貌和动作,以驱逐四方鬼疫的祭祀活动。周代以前的傩舞就属于这种形式。到了战国时代,这种民间由巫觋扮演神鬼的祭祀仪式依然存在。《楚辞·九歌》,就是楚国民间祀神歌舞的歌辞。无论从《东君》、《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还是《湘君》、《湘夫人》、《山鬼》,甚至《国殇》中,我们都能看到楚国当时民间祭祀神鬼时十分热闹、盛大的歌舞场面。单从舞蹈上看,就有独舞、对舞、以及男女成队的集体舞等。舞者手持鲜花、香草,身着鲜艳华丽的服装,在钟、鼓、琴瑟、箎等乐器的伴奏下,唱着抒情的歌曲。或独唱,或齐唱,或对唱,尽量模仿某些神鬼的动作和思想感情。
从优伶和巫觋都能比较逼真地装扮或模仿一个人物或神鬼看,说明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表演艺术才能。这些模仿表演,虽然还“仅仅是追求模仿生活原型的肖似,算不上是艺术形象的创造”(《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但这种模仿表演应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戏剧美的因素,已经是一种戏剧行为,和后来的戏剧演员的扮演某一角色,表演某个故事的情节已经十分接近了。因此,王国维先生说:“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而此二者,固未可以后世戏剧视之也。”(《宋元戏曲考》)就是说,我们虽还不能把优、巫的表演看作是戏曲艺术形成的真正开端,但优伶和巫觋从某种意义上看,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戏剧演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