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百戏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是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封建制度的建立,中央集权制的产生,为戏剧艺术的发展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天地。特别是到了汉代,由于国家的大一统,带来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局面。
统治者的生活也日趋腐化、奢侈。为了享乐的需要,汉代的统治者更加注意制礼作乐,建立了专门管理音乐(当然也包括舞蹈)的机关——“乐府”。在大力搜集民间歌诗、声乐的同时,民间的乐人也纷纷进入城市、宫廷,为各种艺术的融合、表演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于是,在汉代就出现了“百戏杂陈”的繁荣景象。所谓“百戏”,即乐舞、杂技表演的总称。它包括各种杂技、幻术、装扮人物和装扮各类动物的乐舞,有的还带有简单的故事情节。“百戏”在汉代十分盛行。仅据东汉文学家张衡《二京赋》的记述,汉代百
戏中就有各式杂技、武术、幻术和滑稽表演等节目。如“吞刀”、“吐火”、“扛鼎”、“寻橦”(爬竿)、“冲狭”(钻刀圈)、“跳丸”(抛弹丸)、“走索”等等。这些节目,大都是在广场上演出。有时是轮番表演,缀联汇集,融而为一,构成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特别是其中有一段叫做“总会仙倡”的段落,十分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当时颇为壮观的大型歌舞表演场面。有布景(“仙山琼阁、华岭峨峨、冈峦参差、神木灵草、朱实离离”);有舞蹈(“戏豹舞罴”);有歌唱(“女娥坐而长歌、声清扬而委婉”);有伴奏(“白虎鼓瑟,苍龙吹箎”);有指挥(“洪崖立而指麾”);还有舞台效果(“云来雪飞,转石代雷”)。演员们个个衣着华丽,表演认真,场面热闹而有气魄。不难看出,汉代的乐舞百戏,不仅孕育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就是在演技上也达到了一定的艺术水平。
在这些琳琅满目的百戏中,有一种类似现代“摔跤”、“相扑”的表演,被汉代人称为“角抵戏”的尤其值得注意。角抵,传说起源于战国时代,是一种较量技艺的杂耍表演。表演者头戴牛角,互相抵触,旁立一裁判以裁决高低。到了汉代,这种表演形式进一步戏剧化了。产生了像《东海黄公》这样既有简单故事情节,又有一定拟态表演的舞剧。《东海黄公》的故事,最早也见于张衡的《二京赋》①。但因其过于简略,演出的具体情形无从知晓。东晋葛洪在《西京杂记》①中,则有较详细的记载。大概是说东海有个姓黄的老头,少时身佩赤金刀,头缠红绸子,还能施行法术,制伏猛兽毒蛇。后来年老力衰,加之饮酒过度,在一次与白虎博斗中,因法术失灵,终于被老虎吃掉了。
《东海黄公》虽仍未超出角抵竞技的范围,但它比一般纯属角抵竞技更接近于戏剧范畴。首先它已有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其次是演员都要化装和穿戴特定的服饰。扮黄公者,必须手持赤金刀,用红绸缠头。他的对手,必须身披虎皮,头戴老虎面具,扮成猛虎模样;博斗双方已不像角抵那样全靠实力来平等竞争,而是必须按照事先对故事情节的安排来进行。也就是说,不管你黄公有天大的能耐,最后也不得不败于老虎之口。当然更不用裁判来裁决谁胜谁负了。
从《东海黄公》的表演中,我们已经能看到故事、舞蹈、化妆三者的初步结合。《东海黄公》的故事情节虽然十分简单,表演也失之粗糙,但“它第一个突破古代倡优即兴随意的逗乐与讽刺,把戏曲表演的几个因素初步融合起来,为戏曲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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