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名为“渔”,字笠鸿,号笠翁。同时他还有不少别号,如笠道人、随庵主人、伊园主人、觉道人、觉世稗官等等。他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卒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享年七十。
李渔祖籍浙江兰溪,他生在江苏如皋,父、伯辈以行医为业,家产似乎颇为丰厚,但在李渔十九岁、即崇祯二年之后,随着父亲的去世及不久后的明末战乱,家境便中落了。李渔在父亲去世后不久便返回兰溪,在那里居住了十几年。约在顺治八年(1651)年他四十一岁左右移居杭州;六、七年后四十七、八岁时再迁金陵,寓居金陵达二十年之久,并以金陵为据点,游历了大江南北。在康熙十六年(1677)年他六十七岁时又回到杭州,并最后终老于彼。
李渔对戏剧似乎有一种偏爱。早年在兰溪时他就曾组织乡间剧团演戏。他也曾在明末应举考试,但都没成功,入清后,他便完全荒废了举业,放弃了对仕途的追求,而走上职业戏剧家的道路。他家道中衰,无维持生计之恒产;虽然在金陵时他曾经营过一个“芥子园”书铺,刊行包括他自己书刊在内的书画,有些收入。有时还带着家庭戏班为达官贵人巡回演出;但更主要的,是靠干谒豪门,即“打抽丰”来谋得钱财,这是他颇为重要的生活来源。此道之所以成功,除了有人说的“厚脸皮”外,更重要的在于他出众的才华和“才子”声望。他是当时著名的“西泠十子”之一;光绪年间修的《兰溪县志》曾将他与著名思想家李卓吾并提,《兰溪县志》虽为后来的追记,也足可见他当时的声望。这种声望使得当时一些士大夫愿意“借以为名”而资助他。
李渔以出类拔萃的才华和丰富的演出经验自编自导戏剧,因此他的剧作艺术性颇高,都是可观赏的场上之曲而非案头之作。他著有传奇十八种①,常见的《笠翁十种曲》即显示了他的成就。
李渔的思想是复杂的。虽然他说“传奇原为消愁设”“一夫不笑是吾忧”(《风筝误》收场诗),但作为一个封建文人,他的思想是为统治阶级思想规范化了的,“为圣天子粉饰太平”、“规正风俗”、“助皇猷”“益风教”,也是他念念不忘的信条。他在人生哲学及个人品行方面,存有许多末期封建社会腐朽的东西。他追求庸俗的享乐生活,对选姬买妾津津乐道,甚至在《闲情偶寄》的《声容部》进行专门谈论,趣味低下。他有时又道貌岸然,大谈礼教纲常;可有时又对男女青年追求美好爱情的行为予以歌颂(如《比目鱼》
①也有人说李渔著传奇十六种或十五种。
剧),这后一点又使他作品的思想在平庸之中时而闪出动人的火花。尤其是他总结自己戏剧创作及编导实践而写成的戏曲论著《闲情偶寄》(主要是其中的《词曲部》及《演习部》)体系完整,论证精辟,很富有创造性。因此有人说他是既“有帮闲之志,又有帮闲之才”的帮闲文人(鲁迅语);有人说他是“卓越的戏剧理论家”“平庸的戏剧剧作家”(杜书瀛)。人们菲薄他的人品,遗憾他作品的格调境界,但对他才华则是交口称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