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灭亡,大批艺人和乐舞作品散失在民间,辉煌唐舞落下帷幕之后,舞蹈走在衰落直至消失的道路上。如果,我们从更宽的范围来看,这种舞蹈发展的衰败,只是在宫廷舞蹈的线索上。因为,宋代以来,城市发展,商业繁荣,行会制度兴起。在这样新生的社会土壤中,民间舞蹈如异军突起,展示了舞蹈发展的另一景观。
宋代出现了庞大的民间舞蹈表演队伍,叫“舞队”(或“社火”)。这种表演队伍将音乐、舞蹈、武术和杂技等多种技艺节目综合一起,以游行队伍的形式,展出表演。这种民间舞蹈演出活动,一般在新年、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日子举行。这时城市中已出现了专门表演场所“勾栏”“瓦舍”。民间舞蹈活动一般在“勾栏”“瓦舍”或广场中表演。在民间舞蹈活动中,有不少身怀绝技、技艺高强的节目,如可在数丈高的竿上列横木,并在横木上吞吐烟火,装神弄鬼,效果惊险。或缘数丈高竿而上抢金鸡。当时遇到宫廷节日时,民间舞蹈艺人,特别是那些容貌好技艺高的女艺人,被召进宫中表演。宋代著名的民间舞蹈节目有:表演农家生活的小型歌舞《村田乐》,假面舞蹈《抱锣》,滑稽舞蹈《舞鲍老》,表现乘舟荡漾的《旱龙船》,表现骑马起舞的《竹马儿》,讽刺滑稽舞蹈《十斋郎》,哑剧舞蹈《耍和尚》,表现钟馗打鬼的舞蹈《舞判》,表演舞旗的《扑旗子》,表现军阵生活的舞蹈《蛮牌》,表现战争生活的舞蹈《讶鼓》,自娱即兴的舞蹈《踏歌》,另外还有《狮子舞》《腰鼓》等。在民间舞蹈活动中,各个“舞队”竞相表演,赛技艺赛水平。舞蹈节目演出,可以持续一整天也演不完。在节日里,民间艺人被组成社团表演,节日后就解散。舞蹈传授以师徒相传的形式,这种情形使不少民间舞蹈得以发展,许多节目流传至今。
这一时期,宫廷“傩礼”仍然保留。宋代宫廷每年按例举行“傩礼”活动,由教坊伶工扮成门神、将军、判官、钟馗、灶君、土地爷等诸神形象,戴面具起舞。“傩礼”带有当时戏曲表演成份。明清时宫廷“大傩”一直延续,但风格比较轻松。在戏曲发展的影响下,“傩礼”活动,逐渐向戏曲形式发展,成为“傩戏”。
明代时,民间歌舞活动也很盛行。宋代以来的民间舞队依然存在。明人姚旅在《露书》中写到,当时山西洪桐有多种民间舞蹈,如《凉伞舞》《回回舞》《花板舞》。在福建、浙江一带流传反映战争内容的《藤牌舞》。明代春节期间举行“行春之礼”盛大歌舞游乐活动,歌舞盛况正如“铙吹拍拍走烟尘,炫服靓妆十万人”“观者如山锦相属,杂沓谁分丝与肉”。其中有“假面胡头”“观音舞”“采莲舟”“捶大鼓”等多种节目。明武宗时,各省要挑选精通歌舞的艺人进宫。明孝宗时,宫廷曾表演“狮子舞”给外国使
臣观看。
清代民间舞蹈活动仍很流传。史籍记载,清代已有明确的“秧歌”活动。据清人李调元的《南越笔记》记载,当时春耕农作时,人们在捶鼓声中插秧,“群歌竞作、弥日不绝”。当时“秧歌”活动在城市和农村都很流行。这是农作歌舞的进一步发展,形成民间舞蹈形式。当时的秧歌活动是“秧歌小队闹春阳,毂击肩摩不暇狂”“画鼓秧歌不绝声,金钗撇下迷归路”,可见其歌舞活动的热闹场面。清代宫廷也有“打春”仪式,其时民间歌舞场面,仍然是“观者如市”。清代“秧歌”不仅在广场表演,也在戏馆里表演。“秧歌”进入戏馆与戏曲相杂而演,有发展成为表演艺术的趋势。清代宫廷聘“秧歌教习”在宫中传习“秧歌”。宫廷娱乐除了戏曲表演以外,舞蹈活动就是“行春”之礼等民间舞蹈了。
清代传统灯节或迎神赛会时,多种民间艺术组合一起表演,形成一种综合性表演队伍,叫“走会”。清代“走会”与宋代民间“舞队”,以及宋、明时期的“社火”十分相似。现存的清代《北京走会图》中反映出的民间舞蹈节目有:《旱船》《杠子》《花砖》《开路》《中幡》《小车》《扛箱》《花坛》《双石》《地秧歌》《少林拳》《狮子》《花钹》《高跷》《胯鼓》等十几个节目。其中《地秧歌》至今仍保留在民间舞蹈之中。明清时,宫廷曾有过禁止民间歌舞杂技表演。明朝初年,禁止歌舞,如有违者,施刑处罚。清代康熙年间,禁止民间“秧歌”游唱活动。可见当时民间舞蹈活动的流行。明清时代表性的民间舞蹈有《秧歌》《高跷》《旱船》《小车》《竹马》《太平鼓》《霸王鞭》《大头和尚》《龙舞》《狮舞》《面具舞》《花板舞》
《凉伞舞》《采茶灯》《花鼓灯》《英歌舞》等。
《秧歌》,一般在年节群众娱乐活动或朝山进香风俗活动以及城市戏馆、宫廷娱乐活动中表演。秧歌源头可以溯自古代模拟性的农业劳作舞蹈。与插秧、薅秧等劳动也有关系。宋代的民间舞蹈《村田乐》与《秧歌》有一定联系。《秧歌》载歌载舞,从单一民间舞蹈节目逐渐发展成综合性民间歌舞形式。
《高跷》,是民间舞蹈活动中杂技性舞蹈节目。舞者双足踩在有踏脚板的木棍上,表演各种动作技巧,同时扮演各种人物角色。这个节目多与《秧歌》同台演出。
《旱船》,表现水上行舟的舞蹈。唐宋时,宫廷就有类似的舞蹈。
《跑竹马》,多是儿童节目,表现儿童骑马戏乐的舞蹈。
《太平鼓》,在明清时娱乐活动和民间巫术活动中均有此舞表演。舞人执鼓而舞,以旋转动作为主。据史籍记载,多是女子或儿童表演,舞起来“响彻胡同内外城”。
《霸王鞭》,又叫“打连厢”,舞人手拿装有铜钱的木棍,挥舞击碰身体四肢。表演时“霸王鞭年金钱落”。
《大头和尚》,是人物装扮的哑剧舞蹈,欢乐轻松。宋代“舞队”已有此节目。
《龙舞》,明清时普遍流行,南北方皆有。龙既是权力象征,又是风调雨顺的标志。汉代“百戏”就有舞龙的节目。明清时《龙舞》多姿多彩,舞龙技巧很高,正如清人的龙灯诗中所描写,“鳞甲倏喷火,飞腾照夜飞”“电激一条龙,波翻百面雷”。龙舞流传上千年,各地区舞龙风格不同。由于不同地理环境,龙的表现各不同,如“布龙”“百叶龙”“段龙”“板凳龙”
“香火龙”“水龙”等等。至今龙舞一直保留在民间(见图 6)。
图 6 流传至今的汉族《龙舞》
《采灯舞》,舞人手执花篮载歌载舞。
《盾板舞》,是反映战争生活的操练舞蹈。传说是明代将领戚继光平倭寇事迹中流传下来的。
《英歌舞》,是表现农民英雄形象的舞蹈。
《花鼓灯》,是由带有故事情节人物扮演的小型歌舞,后发展成民间小
戏。
《狮舞》,早在南北朝时,已有狮舞记载。唐代宫廷有舞狮表演。明清时,宫廷和民间都有狮舞表演。舞人披狮子道具表演,另有一人在旁以球相逗,是一种活泼轻松的舞蹈。有诗描写,“毛羽狻猊碧间金,绣球落处舞嶙峋”。《狮舞》在民间广泛流传以来,发展变化成多种形式,如“线狮”“火狮”“雪狮”等。
《面具舞》,主要在“傩祭”时表演。用来驱除疫鬼,消灾除难。明清以来,“傩祭”受戏曲影响,逐渐向“傩戏”发展。
宋代以来,民间舞蹈在宫廷以外的社会舞台上大放光彩,衔接了从唐代以来,宫廷舞蹈发展日趋衰落而将出现的舞蹈发展的空隙。民间舞蹈的发展与宫廷舞蹈的发展,共同完成了整个舞蹈历史的建构。
除此之外,明清时期,边疆开发管理不断加强,边疆少数民族民间歌舞活动,不少被记载下来。边疆少数民族舞蹈,是整个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舞蹈,首推新疆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舞蹈。汉代张骞通使西域以来,新疆地区的乐舞不断传入中原地区,对古代舞蹈发展起到过重要影响。明清时期,新疆维吾尔族有音乐、舞蹈、器乐演奏组合一起的大型组曲—一木卡姆。木卡姆的结构与唐宋大曲大致相同,这是民族乐舞文化交流影响的结果。据维吾尔族古文字手抄本《艺人简史》记载,这一时期新疆地区活跃着不少优秀的艺术家,他们在音乐、舞蹈、诗歌、演奏上,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在当时产生过很大影响。
西南地区的傣族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明代《百夷传》(即傣族先人)记载,傣族先人在宴会时,有歌舞相伴,其中有仿照中原音乐而作的“大百夷乐”;有缅甸风格的乐舞“缅乐”;有傣族民间乐舞“车里乐”。当时已有“孔雀舞”流传。
南方的壮族也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著名的广西花山崖画展示了壮族先民的生活画面。壮族以铜鼓为权力象征,在迎神赛会时或婚丧风俗中,击鼓集众,随鼓声而歌舞。壮族先民在婚嫁仪式中,有“盛兵陈乐,马上飞枪走球,鸣铙角伎”的场面。有著名的“打桩舞”,年节时表演,舞者手执木棍,相互碰击,在对击、转身、换位的变化中载歌载舞。
西南地区的苗族有代表性舞蹈“芦笙舞”,明清时对此有不少记载。此外,苗族还有“跳月”民间歌舞。跳舞时,人们并肩而舞,男吹笙,女振铃,旋跃而舞。现故宫博物院有清代苗族“芦笙舞”“鼓舞”的图画。
西南地区的彝族,历史悠久,支系较多。有着本民族的文字和音乐舞蹈文化。明清时,彝族先民就有“火把节”风俗,其时,人们身着盛装,手执火把到田间驱除害虫。男人吹笛弹弦,女人随乐拍手旋转而舞,叫“阿细跳月”。云南彝族有“三月三”“跳左脚”的风俗,人们吹口弦,弹月琴,跳
左脚,男女欢歌跳舞。
南方瑶族、土家族等,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明清时,这两个民族都流传“长鼓舞”。土家族的“摆手舞”是一种古老的舞蹈,表演时有风俗仪式,随后由锣鼓伴奏,摆手而舞。许多动作手势,都与农业生产劳动有关系。土家族还流传一种古老的传统舞蹈“毛谷斯”。
青藏高原的藏族,音乐舞蹈已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明清时,藏族就有“跳锅庄”的舞蹈活动。人们携手成圈,踏地挥臂而歌舞。清代《皇清职贡图》描写“锅庄”跳法,由慢、中、快三段组成,动作多是模拟鸟兽情态与游牧狩猎生活有关。藏族贵族宴饮中有古典歌舞“囊玛”,类似宫廷“宴乐”舞蹈。其中“堆谐”(踢踏舞)最热烈。藏族代表性舞蹈还有“弦子舞”“热巴”“面具舞”等。
北方蒙古族歌舞,随元代的建立,在中原地区流传发展。著名的舞蹈有《倒喇》别具风格,舞人头顶燃灯,口衔湘竹,旋转而舞。另外还有宗教性质的舞蹈“面具舞”,巫舞性质的“安代舞”等。
东北地区的满族也有歌舞风俗。清代宫廷流行的“莽式舞”就是满族民间舞蹈。满族祭祀活动——“跳神”,就有歌舞娱神的习惯。满族著名舞蹈是《太平鼓》,至今仍流传。
此外,朝鲜族、黎族、高山族等兄弟民族,在这一时期,都有不少优秀民间舞蹈流传。众多兄弟民族民间舞蹈是中国古代舞蹈发展历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封建社会后期,舞蹈发展的主流,从宫廷转入民间。宋代民间“舞队”,明代“社火”,清代“走会”等民间舞蹈活动形式,以及各兄弟民族民间舞蹈活动,构成了这一时期舞蹈发展的另一景观。从舞蹈的角度来看,这些民间舞蹈并不具备独立的舞蹈意义,而是依附于民俗活动和风俗仪式,以及与武术杂技等节目掺合一起表演。但是,民间舞蹈活动依靠传统习俗的力量,以热闹非凡的场面和综合表演的娱乐形式出现,成为广大劳动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蓬勃兴起的各地民间舞蹈,在古代舞蹈发展走近尾声之时,不仅衔接了舞蹈的历史,而且开辟了舞蹈发展的新天地,使舞蹈的发展,在民间,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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