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画家把它总结出来,统称画论。中国有关画论和画史的著作,有人作过统计,从东晋到清代达一千几百种(据《四部总录》艺术编记载),散见于题跋、书札的许多画论还不包括在里面。这是我国艺术理论的一笔巨大遗产,有待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这些古典画论,包含着许多卓越的见解,它起着鉴赏、指导中国画的作用。晋顾恺之的《论画》、南朝宗炳的《画山水序》、五代荆浩的《笔记法》、北宋郭熙的《林泉高致》、元汤垕的《古今画鉴》、明董其昌的《画旨》、清笪重光的《画筌》、石涛的《苦瓜和尚画语录》等都是著名的画论。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南朝齐谢赫的《古画品录》。作者总结和发展了前代的绘画理论,初步奠定了中国画理论的完整体系。他在这部著作中提出评画的标准,对后世绘画产生重要的影响。他提出封建社会对于艺术社会功能的传统看法,那就是政治标准:“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
他提出的艺术标准是著名的“六法论”。什么是“六法”?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这“六法”原来是针对人物画提出来的,但也适用于其它绘画。它在以前画家的思想中已开始孕育,到谢赫最后形成。“六法”提得非常简练概括,含义深刻,历来画家有许多解释,所见不同,众说纷纭。“六法”中的第一法气韵生动,是最重要的艺术标准。气韵是什么?过去有人给它加上神秘的色彩,认为玄妙莫测,“此生而知之,自然天授”。也有人认为是指构思构图的巧妙和笔墨的生动。其实,气韵生动最主要的应该是指艺术形象的真实性和生动性。中国画家历来主张,不仅要描绘出对象的外形,而且要表现出它的精神,即所谓“形神兼备”。人物有精神,山水、花鸟也有精神。达到神似,才能气韵生动。许多画家认为没有气韵的作品是不能称画的。当然,要表现出艺术形象的真实性和生动性,是离不开构图立意、笔墨技法的。因此气韵生动和其它五法是一个整体。气韵生动是离不开其它五法的;而其它五法离开了气韵生动,也就成为缺乏灵魂的、纯技术性的东西了。至于骨法,原来是指人物的外形特点,后来泛指一切描绘对象的轮廓;用笔,就是中国画特有的笔墨技法;骨法用笔,总的意思是指怎样用笔墨技法恰当地把对象的形状和质感画出来。应物象形,是指怎样选择描绘的对象,并且用造型的手段把它表现出来。随类赋彩,是指怎样根据不同的描绘对象、时间、地点,施用不同的色彩。中国画运用色彩同西画不同,喜欢用固有色(即物体本来的颜色),但是也是讲究变化的。经营位置,是指画面的组织安排,那就是构图了。中国画构图讲究宾主、呼应、虚实、繁简、疏密、藏露、参差种种关系。传移模写,是复制、临摹,这是学习、继承传统绘画的方法。总之,六法皆备,才是好画;否则就不是好画,是有缺点的画。谢赫还按照六法的要求,品评了先辈和当代的画家。后代画家都采用六法的标准来品评绘画作品,六法成为中国绘画理论的核心。
古代画论还对绘画作品提出六个要求,简称“六要”。“六要”有两种说法。五代荆浩说:“夫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北宋刘道醇则说:所谓六要者:气韵兼力一也,格制俱老二也,变异合理三也,彩绘有泽四也,来去自然五也,师学舍短六也。”“六要”可以补充“六法”,作为艺术实践的要则和评画的艺术标准,供今天的
画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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