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称舜的戏剧理论主要是关于雄爽、婉丽的戏曲风格的。
对南北曲的比较是明代曲坛一个重要的论题。孟称舜采用“雄爽”和“婉丽”的概念,从创作实际出发,对戏曲的风格划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作为不同的风格,雄爽和婉丽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而且不能笼统地以雄爽和婉丽来概括南北的戏曲风格。他将元明杂剧分为婉丽和雄爽两类,将其编辑的《古今名剧合选》,分别命名为《柳枝集》和《酹江集》。俞文豹《吹剑续录》载:东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歌,因问:“我词何如柳七?”对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孟称舜据“杨柳岸,晓风残月”命名元明杂剧之婉丽者;借《念奴娇·赤壁怀古》的末句“一樽还酹江月”命名元明杂剧之雄爽者,正是为了突出二者风格上的不同。
作为两种相对于的风格,雄爽和婉丽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而孟称舜对雄爽、婉丽的表述,是从情感表达和语言表现两方面入手的。首先,在情感表达上,他要求两者都必须“尽情”,但是婉丽之作要“惆怅得尽情”,而雄爽之作要“痛快尽情”。其次,在语言上,孟称舜要求婉丽之作,要“语语淹润”、“语语婉隽”,要“怨而不怒”;而雄爽之作要“语语爽健”、“语语雄快”、“语语沉郁顿挫”,要“苍凉慷慨”。
而卓珂月在戏剧理论上的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有关悲剧的论述和对戏曲的教育作用的认识上,代表性著作就是他的《新西厢序》。他在《新西厢序》里讲到“夫剧以风世,风莫大乎使人超然于悲欢而泊然于生死。生与欢,天之所以鸩人也;悲与死,天之所以玉人也。”在这里,卓人月提到了戏曲对人精神的净化作用,认为戏曲具有教育作用,而这种作用的最高境界就是由悲与死使人超越悲欢生死。由此出发,卓人月对戏曲创作提出了批评。认为戏曲创作多落入“当悲而犹不忘欢,处死而犹不忘生”的窠臼,因此缺少悲与死所具有的教育净化作用。即使像王实甫和汤显祖这样优秀的作家,也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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