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理论巨着。南朝梁代刘勰作。写成于齐代,后来有所修订。全书五十篇,包括绪论、文体论、创作论、批评论四个主要部分。总论包括《原道》、《征圣》等五篇,是全书理论的基础;文体论包括《明诗》、《乐府》、《诠赋》等二十篇,每篇分论一种或两三种文体,对主要文体都做到“原始以表宋,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创作论包括《神思》、《镕裁》、《比兴》等十五篇,分论创作过程,作家个性风格,文质关系,写作技巧等类问题。从《指瑕》到《程器》九篇则着重论述文学批评的方法和标准。最后一篇《序志》是总结全书的自序。全书阐明了文学创作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着重抨击当时形式主义的文风,主张文学须有益于社会,内容与形式应该并重;认为文学作品的内容和文学本身的发展,多为社会现实所决定。全书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前代文学现象,把文学理论批评推向新的阶段,成为我国古典文学批评史上杰出的巨着。由于作者受到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制约,文中过分强调“宗经”的作用,把儒家经典看作是各体文学的源泉,在阐述“文”与“道”的关系时,又有神秘色彩,对作家的评价,也不免产生偏见。这些都是明显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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