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是胡蝶人生旅途上的一个转折点,或者说是一个里程碑。拍完《秋扇怨》后,胡蝶与友联公司的合同也就结束了。正当胡蝶寻找新的拍片途径之时,一份邀请翩然而至,天一影片公司聘请胡蝶为其基本演员,并且提出订立长期合约。
对于天一公司,胡蝶是有所了解的。
天一公司由浙江宁波人邵醉翁创办。邵醉翁,1896年生,原名仁杰,醉翁乃其别号。1914年毕业于神州大学法科,曾任律师。他聪明灵活,对经商兴趣甚浓,于1921年转入金融界,与张寿龄、卢子嘉等创办振业银行并任经理,同时兼营商业,在上海、天津、宁波、镇江、嘉兴、湖州等地遍设商号,但财运似不亨通,所赚有限,于是抽身离开商界,转入上海的娱乐业,曾和张石川、郑正秋及张石川之弟张巨川合伙经营笑舞台,演文明戏。后张、郑开拓电影事业,创办明星公司,并于1923年拍摄《孤儿救祖记》,营业上极为成功,邵醉翁心为所动,遂联络了他的三个弟弟,以文明戏演员作为演员班底,于1925年6月创办了天一影片公司。排行居长的邵醉翁任总经理兼导演,二弟邵邨人任会计,三弟邵山客(仁枚)任发行,六弟邵逸夫任外埠发行,公司设于上海闸北横滨桥。
“天一”,最初的三部影片《立地成佛》、《女侠李飞飞》和《忠孝节义》均于公司成立的当年拍竣。三片均由公司的重要成员高梨痕编剧,邵醉翁导演。《立地成佛》讲的是一个军阀在爱子战死后,经高僧点化,放下屠刀,尽悔前非,“立地成佛”的故事;《女侠李飞飞》讲的是女侠营救被诬失贞的少女,使其与未婚夫“赤绳重续,终成眷属”的故事;《忠孝节义》讲的是孤女在忠仆、孝子、义士的帮助下保全名节并成为县长夫人的故事;由此观之,可知“天一”把作品定位在市民观众喜闻乐见的弱女侠士、忠孝节义的故事,其价值取向则是宣扬带有严重封建色彩的传统道德,以迎合遍存于市民观众头脑中的陈旧意识。“天一”在其广告中,大肆宣扬上述诸片或“发聩振聋,有功世道人心”,或“集中国数千年来遗传之美德”,“可钦可敬,可歌可泣,是以劝世人而励未俗,诚为有益世道人心之作”,并公开标榜其宗旨为:“注重旧道德、旧伦理,发扬中华文明,力避欧化。”
曾接受过西式教育的胡蝶,“对于‘天一’的创作路线并不完全赞同”,但对来自于“天一”的邀请,却难以拒绝。就一个仅拍过一两部影片的演员来说,能被“天一”这样的在影坛上已有一定地位的公司聘为基本演员,委实是个巨大的诱惑,除了考虑到受聘就会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外,能有机会经常拍片,并在拍片中得以磨练,也是促使胡蝶慨然应聘的重要原因。当时胡蝶的想法就是:要成名,就得拍片,至于为哪家公司拍,成名之前,恐怕还容不得你挑挑拣拣,当她发现这种想法过于简单,那已是一年后的事了。
其实,对当时的胡蝶而言,即使不入“天一”,也并无其他坦途可走。
20年代中期的电影界,就其艺术氛围来说,即使不用“乌烟瘴气”来形容,说其趣味不高并不为过。电影在一般人眼中,仍是个娱乐消遣的玩意儿,电影公司的老板们经营电影这一特殊商品的最终目的总是离不开赚钱,要赚钱就得有观众,吸引观众的最简单省力的办法就是迎合。20年代中国电影观众
的主体是市民阶层。此时,西方文化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对中国各阶层人民发生了不小的影响。对市民阶层而言,西方文化的精华或者说深层次的东西他们尚难理解和体会,而他们首先感受到的或者说感受最多的则是西方的生活方式。这一点,电影(主要是进口的西方影片)所起作用尤大,它使观众对西方的生活方式有了身临其境的感受。与此同时,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以及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冲击使很多旧知识分子深感不安,对旧道德伦理旧价值观念的沦丧他们有一种失落感。更广大的市民阶层则一方面羡慕西方的生活,一方面又喜闻乐见那些在旧伦理框框中演绎的才子佳人的故事。而曾在文学、戏剧等领域突飞猛进的新文化运动对电影界几乎没有触动,电影界成了新文化运动的一个死角。非但如此,那些被新文化运动从文学、戏剧界扫地出门的鸳鸯蝴蝶派文人,大量地涌入电影界。于是,摸准了市民阶层喜好的电影公司老板遂投其所好,从而出现了像“上海影戏”、“大中华”这些专拍欧化片的公司,像“天一”、“百合”这些专拍传统道德故事的公司。最为奇怪的是“大中华”和“百合”合并后,竟“欧化”、“传统”两不误,两者皆出,而鸳蝴派文人则把浓浓的脂粉气带入了影坛。即使像“明星”这样较注重声誉的公司,为了赚钱也不得不拍甚至大拍这类影片,只是在摄制技巧上更讲究一些,制作上更认真一些而已。至于像“长城”、“神州”这些立意较新的公司的出品,往往又如阳春白雪,和者弥寡,根本无法与影坛的“主流”相抗衡,最终也不得不同流合污。
1926年,胡蝶在与“天一”的长期合同上签字画押,从而成了“天一”的基本演员,其实,与其说是“天一”的基本演员,不如说是其台柱。邵醉翁慧眼识才,招来胡蝶,即大胆启用。这一年,“天一”共出品了8部影片,胡蝶则马不停蹄地主演了其中7部,除了《夫妻之秘密》和《电影女明星》两部外,其余5部均为古装片,计有:《梁祝痛史》、《珍珠塔》(前后集)、《义妖白蛇传》(1、2集)、《孟姜女》、《孙行者大战金钱豹》等,均由邵醉翁执导。
大拍古装片,是邵醉翁这一年的重大决策。邵醉翁从“天一”最初的3部影片中尝足了甜头,那3部影片,题材陈旧,所用的文明戏演员也无丝毫过人之处,制作堪称马虎,但照样卖座赚钱,这就使得他顺着这条路子继续走下去。既要宣扬传统伦理道德,又要力避欧化,那么,最好的题材无过于那些在中国人尚不知欧美为何物的遥远的过去发生的故事,因此,根据古典小说或民间故事改编的影片在“天一”接踵登场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胡蝶在拍摄这些影片时,总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与导演和摄影师配合得很好,自打进“天一”的这天起,几乎天天是在水银灯下度过的。尽管年轻,也经不住如此辛苦,其间曾累得病倒住院,当身体稍一恢复,马上又站到了摄影机前,这一段的拍片实践,对她的确是一种磨练。
胡蝶为自己确立了一个目标,那就是“赶上当时的红星如张织云、杨耐梅、宣景琳等人。”
张织云和胡蝶曾在《战功》一片中有过合作,此后,她就给最富实力的明星公司挖走,主演了《可怜的闺女》、《新人的家庭》、《空谷兰》等片。声誉鹊起。1925年,上海新世界游艺场主持选举“电影皇后”,张织云压倒群芳中选,成为中国第一位影后。此后,她与摄影师、导演卜万苍相恋同居,双双转入了刚刚由香港迁到上海的黎民伟的民新影片公司,主演了欧阳予情编剧、卜万苍导演的《玉洁冰清》一片,大受观众欢迎,被誉为“悲剧圣手”。
杨耐梅和宣景琳也都是明星公司的主要演员。杨耐梅生于1904年,原籍广东佛山,生于上海,其父杨易初是广东大富商,视杨耐梅为掌上明珠,自幼娇生惯养,聪明而又任性。曾就学于上海务本女中,与胡蝶有校友之谊。1923年“明星”开拍《玉梨魂》时,郑正秋力荐她饰演浪漫放荡的小姑筠倩一角,获得成功,此后即以浪妇的形象出现于银幕,拍摄了《诱婚》等片,其父深感有辱门风,引以为耻,杨耐梅却颇为自得,我行我素,致使父女关系决绝。她也是《空谷兰》的主角之一。杨耐梅因其浪漫而大胆的表演成为最著名的明星之一。
宣景琳则属于另一个类型。她生于1907年,苏州人。自幼丧父,在贫苦中度过童年,只念过几个月的书。正当青春年华,却不幸堕入青楼。1925年,张石川导演《最后之良心》时,启用她饰演刁钻放荡的秦女一角,得到一致好评,遂由张石川为其赎身,正式成为明星公司的成员。此后,她主演了《小朋友》、《上海一妇人》、《盲孤女》等描写被压迫的妇女的影片,都是悲剧角色。宣景琳对她扮演的寡妇、妓女、女工的悲惨境遇有深切体会,演得自如、感人,从而奠定了著名影星的地位。
张织云、杨耐梅、宣景琳各有所长,均是当时最负盛名的电影明星,胡蝶把自己的目标定在跻身于她们的行列,应该说这个目标不低。随着胡蝶在“天一”主演的影片一部部上映,胡蝶的名声果然日盛一日,也已能以新进女演员的身份跻身于电影明星的行列,但做到与上述三位齐名,则还不能。除了因为出道时间尚短以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天一”拍不出艺术精品来。
胡蝶所主演的《梁祝痛史》、《义妖白蛇传》、《珍珠塔》等片的原型,都是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其本身就是瑕瑜互现,精华和糟粕的杂揉。而改编者出于维护旧道德伦理的立场和出于渲染哀艳情节以及利用电影特技大摆噱头的需要,所取的恰恰多是这些故事中的糟粕,津津乐道于“韵事”、“艳迹”、“玄机”、“贞列”等等,加之“天一”的投机作风,为省钱和赶时间不惜粗制滥造,使这些影片在思想上、艺术上均无多大价值,当然也就得不到欣赏趣味较高的影评人和知识阶层观众的欢迎。纵然胡蝶使出浑身解数,表演的努力终究无法补救影片根本的缺陷,她也就无法跻身于一流影星的行列。尽管张织云等未见得就出过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但明星公司的制作毕竟比“天一”认真得多,作为导演的郑正秋、张石川等比邵醉翁也要胜出一筹。
1926年对于胡蝶说来仍是难以忘怀的,她毕竟从默默无闻的小姑娘一跃成为崭露头角的电影明垦,她圆了她的影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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