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使胡蝶成名,成名后的胡蝶却为“天一”而烦恼,“天一”的粗制滥造之风使她难成大器,约在1927年底,在影坛首屈一指的明星公司通过高梨痕向她传来信息:“明星”欢迎胡蝶加盟。高梨痕原为“天一”的主要成员,胡蝶曾主演过他编剧的影片,此时,他已转入“明星”,成为“明星”的编剧兼导演,“明星”用他前来“挖”胡蝶。
在演艺界,“挖角”原本是各家间常用的竞争手段,在电影界此风就更盛了,一位深得观众欢心的明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一家电影公司是否成功,往往取决于公司拥有明星的多少及所拥有的明星受观众欢迎程度的大小。各公司的老板们都深谙此道,在不择手段地挖取其他公司明星的同时,又要千方百计地防止本公司的明星尤其是台柱式的明星被其他公司挖走。于是,采取种种措施防止人才外流,如以高额的薪金、片酬加以笼络,以长期的合同加以约束等。但这就要求老板们目光敏锐,对演员的“估价”准确,只有对那些确实有望栽培成大明星者,在他(她)们未成名时就订立长期合同才是最划算的,此时,他们要价不高,且心存感激,像“天一”与胡蝶签署的合约就属此类。但公司的老板们一旦看走了眼,与那些非可造之材订立了长期合同,那就甭想在他,(她)们身上捞回投资了。如果等到演员已名声大振时再订长约或挖过来,那他(她)们的要价自然也就高了。对于已经拥有数位深受观众喜爱的女影星的明垦公司来说,愿意出高价自“天一”挖得胡蝶,可见明星公司对胡蝶的器重。
来自“明星”的邀请正中胡蝶下怀。“明星”自1922年成立以来,已在影坛确立了不可动摇的霸主地位,走入“明星”,无疑是走上了成为一流影星的希望之路。然而,当初给胡蝶带来巨大喜悦的与“天一”的长期合约此时却成为捆住她手脚的一条无形绳索,要去“明星”,就得毁约。当时,并非无人因跳槽而毁约,但总得要付出代价,轻者赔钱,撕破脸皮,一拍两散;重者对簿公堂,非闹个灰头土脸不可,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不免大打折扣。胡蝶不愿意也不能够断然毁约,“天一”对她有知遇之恩,并助她成名,主动毁约,于心不忍。
吉人自有天佑,1927年底至1928年初接踵发生的两件事使胡蝶顺利地与“天一”解除了合约。
其一,自1927年开始,“天一”捧起了另外一位女影星陈玉梅。陈玉梅原名费梦敏,她步入影坛是比较早的,1923年商务印书馆影片部拍摄《松柏缘》一片时,她在片中担任女配角而初登银幕,但一直没有多大名气。1927年,她加入“天一”,邵醉翁对她很是赏识,让她一连主演了《三笑》、《夜光珠》、《双珠凤》等片,此后,她与邵醉翁双双坠入爱河,不久,即嫁与邵醉翁。此时,恰逢上海一家电影刊物发起评选影后的活动,邵醉翁为讨陈玉梅的欢心,不惜花费金钱,购得大批刊有选票的刊物,填上陈玉梅的名字,使她继张织云之后顺利登上了“电影皇后”的宝座,尽管她的演技并不十分出众。此后,陈玉梅在“天一”渐渐压倒胡蝶而成为公司的台柱,胡蝶既萌退出“天一”之想,当邵醉翁的心思全部用在陈玉梅身上的时候,主动提出结束合约确是大好时机。但胡蝶仍觉得理由并不充分,难免于心不安。
其二,恰在此时,“天一”与南洋影片商青年影片公司的老板陈毕霖的合作宣告结束。1928年初,“天一”与“青年”拆伙,恢复了“天一影片公
司”的原名,而胡蝶的合同是与“天一青年”签订的,既然公司改组,原有的合约也就自动失效,所有演员必须重新签订合同。胡蝶因此得以婉拒“天一”续签合约的要求而退出了天一公司。
胡蝶及时退出“天一”而加盟“明星”不失为明智之举,对于“天一”,她是心怀感激的:
我在“天一”前后只有两年,共主演了十五部影片,在“演技上的历练不可说不多,也可以说这两年的磨练,使我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熟悉了水银灯下的生活,体会到与导演、摄影,以及其他电影从业员合作的重要性;没有诸多同仁的努力,演员即使有再高的天份也唱不出一台戏的。我这块石也是经过《战功》、《秋扇怨》,转而到“天一”十五部影片的雕琢,成为初步可用之材,才能为当时的电影界前辈所认识,有了这样的基础,才得以进一步在影坛上发挥自己的才能。所以,我至今仍然缅怀“天一”这一段时期的生活,因为这是
我从事电影事业的开始。
1928年初,胡蝶退出“天一”,正式加入“明星”,走入心仪已久的“明星”,果然感到是一片新的天地。
明星公司创办于1922年3月。它的成立有一定的偶然性,创办者张石川、郑正秋虽然一直有志于演艺事业,但在20年代初,他们正被风行上海的交易所热潮所裹挟,共同创办了大同交易所。然而由于中国经济的不景气,交易所热就如过眼烟云,迅速退潮,许多投资者一夜之间蚀尽资本,倾家荡产。所幸张、郑及时抽身,果断地结束了大同交易所,保住了大部资本。此时,随着20年代初三部中国最早的长故事片《阎瑞生》、《海誓》和《红粉骷髅》的上映,电影业逐渐升温,已有过拍电影经验的张石川和郑正秋看到电影事业“发达在所不免”,感到“影戏潮流,势必膨胀至全世界”,遂决定用手中的资金在电影业上奋力一搏,于是,他们联络了周剑云、郑介诚、任矜苹,五人共同投资,在上海贵州路大同交易所原址挂出了“明星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的招牌,公司正式成立。五人的具体分工是:张石川任导演,郑正秋任编剧,任矜苹任交际,周剑云任文书,郑介诚任剧务,郑正秋和郑介诚还兼任演员,周剑云兼管营业,并公推张石川主持一切内部行政。
之所以为公司定名为“明星”,乃是受到外国电影杂志“star”的启发。
后来,郑正秋又对“明星”二字加以引申和发挥:
吾人感觉之速,速莫速于两目。世间善善恶恶,俱难逃乎吾人之所瞩。假若日落兮月伏,举世浑浑噩噩而无明灯之高烛,凡覆载之所属,类皆未有捉摸,岂不人生有日等于无目。必有明星点点,大放光芒,拨开云雾,启发群盲。
可见,“明星”的创办者们的抱负委实不小,他们要在黑暗的社会里,充当“群盲”的指路明灯。
但是,在公司创办之初,尚无如此明确的制片方针。五位创办者中除任矜苹外,都在戏剧界摸爬滚打过多年,互相之间交谊甚深,也可称得上志同道合,然对公司将走怎样的创作道路,相互之间意见颇不一致。张石川注重赢取利润,主张先进行尝试,“处处惟兴趣是尚,以冀博人一粲,尚无主义之足云”。郑正秋则坚持艺术应教化社会的主张,认为“明星作品,初与国人相见于银幕上,自以正剧为宜,盖破题儿第一遭事,不可无正当之主义揭示于社会”。郑正秋的意见未能占得上风,只得“从诸同志后,将趣剧作尝
试之初步”。
电影得由演员来演,在用什么样的演员问题上,张石川与郑正秋意见也不一致。郑正秋有过从事新剧事业多年的历史,主张以新剧(文明戏)演员作为公司的基本演员阵容,他认为,电影和戏剧都离不开一个“演”字,既然都是“演”,那演过新剧的终归要比从未演过戏的要好。张石川则坚决反对,在他过去所拍的多部影片中,用的基本上是文明戏演员,已痛感文明戏演员在舞台上已形成习惯的夸张,做作的表演实为电影艺术之大敌。他俩谁也说服不了谁,但郑正秋还是作出妥协,遂决定设立明星影戏学校,培养电影演员,同时,原大同交易所的从业人员也可安插于学校。
根据“惟兴趣是尚”的方针,“明星”开办的当年拍出了第一部故事片《滑稽大王游沪记》,由当时在新世界游乐场表演滑稽戏的英籍演员李却·培尔主演,影片虚构了卓别林来沪游历,笑话百出的情节。该片放映后倒也受到观众欢迎,公司不但赚回成本,还略有盈余。于是循着谐趣片的路子又一连拍了《劳工之爱情》、《顽童》、《大闹怪剧场》等片,同时添置了一批必要的设备。但当公司的第四部影片《张欣生》(系根据一件真实命案拍摄)因其中有过于残忍的场面而遭禁演后,公司出现了严重亏蚀。“惟兴趣是尚”走入了死胡同。
面对困境,明星公司及时更改制片方针,开拍郑正秋一贯主张的“长片正剧”。1923年,公司倾全力孤注一掷,拍成《孤儿救祖记》,公映后,极为轰动,“孤儿”也救了公司。此后,“明星”再接再励,一连拍出了一批以社会问题或家庭伦理关系为题材的“影片。1924年郑正秋将鸳鸯蝴蝶派文人徐枕亚的小说《玉梨魂》改编为同名电影,在改编中,他对才子佳人哀艳的爱情并未极尽铺张,而是着重表现旧礼教压迫下的女主角梨娘的巨大痛苦和她复杂的内心活动中情与理的冲突,从而使该片具有了较深刻的社会意义,梨娘也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个较为丰满的艺术形象。该片的女主角王汉伦声名更盛,而另一女角的饰演者杨耐梅也因此蜚声影坛。
在接下来的三年中,郑正秋、张石川或编或导,又拍出了多部反映妇女受压迫的影片,将中国妇女所承受的非人的苦难一一陈现于银幕,如描写童养媳苦难的《最后之良心》中,债主强抢债户之女为童养媳,在儿子夭亡后又逼童养媳抱其牌位成亲;在描写妓女悲惨命运的《上海一妇人》中,善良的村姑沦落妓院过着非人的生活,发出了“娼其生而为娼者,社会造成之也”的呐喊;在描写女工悲苦人生的《盲孤女》中,受苦受辱的女工终日以泪洗面,以致双目失明;等等,这些影片,已不像当时多数影片那样,将“好人”受苦受难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一两个“坏人”使坏,而是指出了痛苦的根源是应该受到抨击的封建伦理制度和现实社会的黑暗,这一点正是“长片正剧”的难能可贵之处,从而引起观众的共鸣,这几部影片的主演宣景琳也因此而走红。当然,这些影片所要宣示的“正当之主义”,是与对封建制度的批判交织在一起的改良主义,而与当时大革命时代激进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的主流相距甚远。
在此期间,郑正秋又请来名作家包天笑,请他将其译自英国女作家亨利·荷特所著《野之花》改编成中国化了的电影故事《空谷兰》,于1925年拍竣公映,该片曲折动人的故事和纯熟的导演技巧吸引了大量的观众,营业收入高达132300余元,创下了默片时代票房收入的最高纪录。主演该片的张织云更是如日中天。
1925年,“明星”又聘得著名戏剧家洪深为公司的编导,洪深此前已与电影界有所接触,还曾主持过中华电影学校的教学工作,但真正步入电影界当从此时算起。作为戏剧家的洪深已深感“电影比舞台剧更能深入民众,是更好的教育社会的工具”,尽管当时的电影界较之文学戏剧界趣味远为陈旧低俗,洪深仍抱着改变这种局面的希望而加入其中。洪深的加入,给“明星”带来了新的活力。两年中,洪深编导了《冯大少爷》、《爱情与黄金》、《卫女士的职业》等数部影片,多是反映银行老板、富家子弟、少爷小姐以及小职员的仿徨苦闷,这些影片就其社会意义而观之,并没有超过郑正秋以妇女问题为题材的一系列作品,但在艺术处理上洪深擅长心理刻划的特点得到了显露。
当张石川、郑正秋埋头拍片时,周剑云则在电影经营发行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由于1925年任矜苹的退出和郑介诚的去世,明星五虎将演变为张、郑、周“三巨头”。
随着制片日多,阵容日广,“明星”在1927年又开设了第二摄影场。“明星”以其骄人的成绩,仅在短短几年间,遂成为中国影坛首屈一指的影片公司。其出品,从选材立意到导演的艺术构思,从摄影技巧到演员的
表演水平,均要明显高出像“天一”这样主要注重票房收入的公司,因此,1928年胡蝶适时地告别“天一”,步入“明星”,无疑在她面前已展开了一条充满希望同时也饱含诱惑的道路。这一年,胡蝶正好满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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