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对于胡蝶来说真是多事之秋,与林雪怀解除婚约一事闹得满城风雨,自第一次庭讯之后,法庭上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干人争相观看的场面令胡蝶心悸不已,以致在后几次开庭日前几天就开始紧张,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胡蝶身不由己地卷入这场解约风波且成为万众注目的焦点人物,固然出于无奈,但她自己多少是有些责任的。首先是交友不慎,又仓促订婚,将婚姻这关系到终身幸福与否的大事处理得过于草率;其次,在发现林雪怀堕落且不听劝阻而毅然斩断情思,这无可指责,但选择的方法对于胡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在林雪怀最初坚持解约之时,胡蝶本来是可以不必通过诉讼而顺利解约的,无非是不能出心头之气,不能追回债务,还得担一个被“休”的恶名。这三者中,胡蝶最看重的是名誉,其实,通过报刊或其他途径澄清事情原委也不是做不到,林雪怀毕竟劣迹昭彰,胡蝶则一直洁身自好,朋友熟人自有公论,并不怕名誉有何受损。至于为了追回债务,胡蝶更不值得打这场官司,长达一年的诉讼,费时费力,精神备受折磨,还得向律师付一笔可观的费用,所换来的也就是1000余元(含白银折成银元)的债权,尚不到胡蝶一个月的薪金,且林雪怀一时无钱可还,何日真能够追回,不得而知。
吃一堑,长一智,这场婚约官司除了让胡蝶解除了婚约和明确了债权以外,胡蝶还是有所收获的,在对社会、舆论、为人之道等方面的认识又深了一个层次:
我和林雪怀由订婚到解除婚约,闹得满城风雨,一些小报更是无中生有,添油加醋,还请了律师承办此案,最后由法庭宣判,方始解除婚约。这件事曾在一段时间内在我心理上留下不愉快的阴影,也痛感到作为一个电影演员一定要洁身自爱,否则这个社会舆论,有的出于爱护,有的出于中伤,有的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轻则使人颓丧,重则使人沉沦轻生。
当然,因为这场婚约风波的教训刻骨铭心,胡蝶也生出了一点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味道,以致于当一位使她倾心的青年在她面前出现时,她有点裹足不前。
那是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当时,胡蝶还陷在与林雪怀的解约官司之中,一次次庭讯却又迟迟不予判决令胡蝶坐卧不宁,饮食不安,心情坏透了。这一天,胡蝶的堂妹、也已是电影明星的胡珊来看望堂姐,并硬拉着闷闷不乐的胡蝶去参加一个朋友聚会,以让堂姐散散心。胡蝶不愿违拗堂妹的一番好意,便随着她前往。参加此次聚会的还有阮玲玉等胡蝶早已相熟的朋友,聚会的气氛轻松热烈,胡蝶的心情也变得松快了许多。正是在这次聚会上,经胡珊介绍,她结识了也是来参加聚会的潘有声。
潘有声是福建莆田入,但却长就一副北方人那样颀长伟岸的身材,虽说不上多么英俊倜傥,但气质颇佳,浓浓的眉下,一双眼睛很是有神,挺直的鼻梁流露出几分坚毅,稍厚的嘴唇却又显现出几分憨厚。胡珊向胡蝶介绍,潘先生在礼和洋行供职。胡蝶略感惊异,这位青年身上倒是看不出一点她所讨厌的商人习气,如果胡珊不说,她真以为他是位大学生,心中顿时生出几分好感,潘有声当然不用胡珊介绍,就认出眼前这位年轻的漂亮女性就是当红影星胡蝶。他和千千万万影迷一样,对胡蝶的银幕形象是十分熟悉的,但如此近的面对胡蝶本人还是头一次,他略显得紧张和局促,但很快就恢复了
正常。这一晚,他俩从职业、爱好谈起,在一起聊了许多,很是投机。分手时,竟都有些依依不舍。
这一切,都被胡珊看在眼里,看到数月来忧愁烦闷的胡蝶终于露出了欢颜,她心中十分高兴,她知道,这都是因为潘有声的缘故。但是,胡蝶经历了与林雪怀的痛苦恋清,唯恐再次受伤害,再也不敢向一个纵然是一见倾心的男人轻易敞开情怀主动示爱。而在潘有声,自忖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洋行职员,既无社会地位,又无多少钱财,虽然与胡蝶十分谈得来,心中对她也十分倾慕,但压根不敢奢望会得到胡蝶的爱情。此番情形,胡珊完全能够理解,暗想这牵线搭桥的月下老人我得一做到底了。
于是,胡珊不失时机地将潘有声再次领到胡蝶家,胡蝶终于鼓起勇气,开始了和潘有声的经常交往,对潘有声的了解也就更多更深入。潘有声虽然像林雪怀那样,也是个没有多高社会地位和没有多少家财资产的普通人,但他和林雪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潘有声“是个干事业的人,做事扎扎实实,待人诚恳,讲信用,肯动脑筋,肯钻研。譬如他做茶叶生意,对茶叶就很有研究,他只要稍一品茗,就可以说出茶叶的产地、品级等等。”事业心正是胡蝶心目中理想男友的首要条件,而潘有声除了有一颗执著的事业心外,还是一位温柔体贴、谦和豁达、善解人意的好男人。其实,在胡蝶的周围,即使在与林雪怀关系破裂之前,也不乏一有机会就大献殷勤的阔家子弟公子哥儿乃至社会名流,但他们总不能让她感到安全可靠,况且有林雪怀在,她更是心无旁骛,解约风波之后,对异性则又增加了份戒备心理。但在结识尤其是了解了潘有声人品和为人之后,不由得心动了,她明白,她遇到了一个可以将终身相托之人。
随着交往的增多,潘有声对胡蝶的了解也逐渐增多,他惊异地发现胡蝶与当时的许多女影星的作派完全不同。
诚如龚稼农所言,当时,“演员能潜心钻研演技,进而使作品获得艺术上成功的人,到底不如争名逐利者众。”[23]女影星尤其如此,一些漂亮的女演员,在出名之后,往往以脸蛋和名气作为资本,待价而沽,以期获得某位达官贵人的垂青;运气好的,可让其明媒正娶,名正言顺地当上阔太太;运气不济的,能当个如夫人乃至没有任何名份的外室,被藏娇于金屋,也就以为满足。当然,她们之所以走上这条路,亦是外在环境使然。电影女演员,大多吃的是青春饭,大多数观众喜欢她们主要是因为她们的青春美丽,而演技的高下则是次要的。比如张织云,张石川就认为她的资质极为一般,但她却被观众捧上“影后”的宝座。然而,一旦青春逝去,或者又有更年轻艳丽的新人涌现,观众就再也不买你的帐,再也不捧你的场。电影公司的老板大多是被观众牵着鼻子走的,观众不再要看你了,也就是老板要跟你说“拜拜”的时候了。因此,影星们大多有一种危机感,那些家底并不殷实富裕者更是如此,趁着尚未“人老珠黄”,赶紧找个为官或为商者嫁了,以为一生就有了依靠。
促使她们走上这条未见得就能通往幸福的路的另一个原因,则在于她们自己经受不起金钱和物质的诱惑。电影演员应酬繁多,出入于高档的消费场所乃是家常便饭,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奢侈生活使她们变得贪图享受,并唯恐有朝一日会失去这种生活。张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就是在名声极盛之时抛却了事业,甘愿被茶商唐季珊金屋藏娇,但最终唐季珊仍是抛弃了她,又把黑手伸向了阮玲玉,10年后张织云念及此段生活,不无后悔:“物
质的诱惑,就渐渐环绕了我,我因经历浅薄,学识不足,使我不知不觉向物质享受下了降书。”[24]
杨耐梅则走上了另外一条荆棘丛生的道路。她看不起那些将自己待价而沽变相出卖的影星,要自己创业。为了组建属于她自己的电影公司,她毅然接受军阀张宗昌的邀请,冒险作济南行,半个月后携得张资助的巨款返沪,宣布成立耐梅影片公司,并开拍由自己主演的《奇女子余美艳》,映后很是卖座。但赚了一笔之后,生活越发放纵,出入赌场,一掷千金,挥霍无度,曾创下一夜输掉8万银元的纪录,又染上鸦片毒瘾,数十万元资财很快告罄。放浪不羁的生活也毁掉了她的事业,耐梅公司以资产告尽而被迫关门。杨耐梅最终仍未能逃脱得了嫁个名人托付终身的命运,嫁给了国民党元者陈少白之子陈君景。
胡蝶却不是如此。首先,胡蝶成名后,干事业仍有执著的追求,她对于电影表演事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成名后更是勤于思考,勇于探求,加之艺术悟性颇高,演技日趋成熟,故而深得“明星”的老板及编导们的赏识和重用。张石川盛赞胡蝶“诚恳耐劳,对于事业有坚强的信心,这态度正和张织云、杨耐梅诸人相反”。其次,胡蝶为人比较谦和,人缘很好,从不摆明星的架子,拍片时总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与导演、摄影及其他演员都能默契配合,又从不迟到早退,在明星公司素有“乖小囡”之称,这对于公司的头牌红星来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再次,胡蝶比较注意洁身自爱,独善其身,而较少虚荣心。她对于拿感情做交易是不屑一顾的,对于声色犬马的交际场所也从不留恋,她选择了母亲为她指引的“洁身自爱,认认真真地演戏,认认真真地做人”的道路。她的高额薪金中相当一部分用在了补贴父母开支一家十几口人的家用上,她个人除了做些必要的高档服装外,总的说来生活还是比较节俭的,这一点,在“明星”朋友圈内也小有名气。
胡蝶身上的这些优点,摆在其他行业的职业女性身上也许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但在电影圈内,尤其在成名的女影星中,真可说得上是凤毛麟角了,难怪潘有声要暗暗称奇,心中对胡蝶的爱慕又增添了几分。促使潘有声投身爱河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随着“雪蝶解约案”审理的进展,胡蝶要求解约的原因已真相大白,责任完全在林雪怀的消沉和狭隘,并不是胡蝶名气大了收入多了而看不起林雪怀,恰恰相反,胡蝶对林雪怀的感情直到林挑起事端都一直是专一的,这就使潘有声打消了人微位卑与胡蝶不相般配的顾虑。
胡蝶与潘有声终于由相知相识到相慕相恋。胡蝶在结束了与林雪怀的痛苦恋情后,在23岁这年,又重沐爱河。
虽然再次坠入情网,这一次胡蝶却再也不肯轻易放弃“自由人”的身份,在她和潘有声相恋的头两年中,只谈恋爱,不议婚嫁。他俩甚至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双双露过面,更遑论像当初与林雪怀那样大肆张扬地缔结婚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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