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抵重庆后,即通过新闻界表达了自己希望拍几部抗战影片的愿望,受到了在重庆的电影界人士的欢迎。
1944年,“中电”恢复了制片工作,着手拍摄的该年度第一部影片就是吴永刚导演的《建国之路》。吴永刚与胡蝶在1938年曾在香港合作过《胭脂泪》一片,合作颇为愉快,因此,当吴永刚接手《建国之路》导演任务而挑选演员时,首先想到了刚抵重庆不久的胡蝶,胡蝶也很爽快地接受了拍摄该片的邀请。
《建国之路》的题材有些类似于孙瑜于30年代中期导演的著名影片《大路》,描写的也是筑路工人的故事,所不同的是此次修的是黔桂铁路而非《大路》中所修筑的公路。修路当然都是为了抗战。胡蝶在片中饰演女主角,饰演男主角的是著名演员魏鹤龄。
吴永刚拍电影一贯以认真细腻著称,为求影片的真实,他于1944年7、8月间率摄制组赴桂林一带拍摄外景,胡蝶作为影片的主角当然是非去不可的。对于去桂林拍外景,潘有声实在放心不下,他们好不容易从桂林来到重庆,现在胡蝶又要回到那危险的地带,将冒很大的风险,但胡蝶为了此片在所不顾,行前潘有声千叮咛万嘱咐,要胡蝶小心,十分不情愿地放走了胡蝶。胡蝶随外景队抵桂林不久,即遇上了日军大规模地沿湘桂线向广西进
攻,未曾拍摄几个镜头,桂林城内已是一片混战,人们纷纷逃离,外景队也只得仓皇撤退。“外景队人员挤入了盈千累万的难民群中,后面是炮火连天,四周是儿啼女号,寻爹叫娘。我们沿着公路步行、坐车,脚底起满水泡,身上长满虱子,就这样仓皇回到重庆。”所有的摄影设备都在逃难途中丢失殆尽,《建国之路》的拍摄也就不得不中断了。胡蝶说:“这是我唯一未拍完的电影,也是一生经历中所看到的最凄惨的一幕。”
回重庆后,胡蝶的家人就再也不让她冒险拍电影了,“有声反对,母亲也反对,大约他们也是被日军对湘桂路的大攻击让外景队赶上这一情景所吓住了,总以儿女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如何办。我拗不过他们,只好赋闲在家,真正成了银幕下的观众。”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是胡蝶一生中最为扑朔迷离的时朝。关于这个时期的情况,胡蝶在回忆录中是这样说的:
有声继续经营,往来昆明、重庆间,除了日用品、医药用品,也兼做木材生意。随着他也有很多社会应酬,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
胡蝶回忆录中并没有明言这些传言的内容,但对胡蝶和戴笠的历史略有所知的人都会明白,这是指在抗战后期胡蝶与戴笠的特殊关系。戴笠何许人也?戴笠,1896年生,字雨农,浙江省江山县人。黄埔军官学校毕业。曾任蒋介石侍从副官,后任国民党特务机关中华民族复兴社所属特务处处长、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副局长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主任。抗战时期,这位权倾当朝的高官正居于重庆。
关于胡蝶与戴笠的关系的最权威的说法当出自戴笠的下属和亲信沈醉。沈醉在其10万余字的长文《我所知道的戴笠》中多次提到戴笠与胡蝶的关系,概括地写他俩关系的是该文的第一部分中的几段话:
抗战开始,戴笠将母亲妻子送回家乡后,便在长沙找了一个女秘书叫余
淑衡,一直带在身边,到重庆后有意和她结婚。后又送她去美国芝加哥大学读书
余淑衡在美国几年中,传闻她已另有对象,迟迟不想回国。而戴笠自一九四三年与老牌电影皇后胡蝶秘密同居以后,也渐渐忘记了余,乐得她不回来,免得多所麻烦。
戴笠对胡蝶可说一见倾心,格外欢喜。他自有了胡蝶以后,对于玩弄其他女性的兴趣也减少了一些,因为胡蝶很有一套笼络男人的手段。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而占有之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来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隆。当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和胡蝶会面。抗战胜利后,戴笠还准备叫胡蝶正式和潘有声离婚而与他公开结婚。后来因为他从北平回上海时坐飞机摔死了,潘有声才带着胡蝶去香港当寓公。[132]具体地描写胡蝶与戴笠在一起的情形的文字文中还有数处,因涉及到这一时期胡蝶的去向,兹择要录出如下:
和他(戴笠——引者注)同居时间最长久的要算胡蝶了。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他为讨胡的欢心,除了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杨家山公馆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园,以近一万银元的代价购买了各种名贵的奇花异卉,经他自己亲手设计布置一番。但许多去看过他那所花园的朋友,当面虽尽力称颂,背地里不禁捧腹大笑。原来他把天然风景区填得平平整整,将一些天生的怪石老树一律削平砍光,硬把一个斜坡修成一道大石坎,而将整个花园用两个喜字与一个寿字组成起来,将水泥先作好“囍”“寿”之后,再在两边与空隙处种上花木,弄得俗不可耐;而他却自己认为别具匠心。他住在这里时,每天早晚总陪胡蝶去花园散步,每去便叫增加岗哨,禁止特务们从附近通行和接近,所以胡蝶和他住在那里几年,有好多特务都不知道。
(戴笠)另外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华丽的公馆,是准备与胡蝶同居时用的。当我随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这所房子的工程时,他对胡蝶说:“我最喜欢这个地方,神仙洞里住神仙眷属。”为了修这所房子,要汽车可以直达门口而不爬坡,他连当时四川最有实力的军阀王陵基的地皮也占了一百多方。这些地方下面都是坚固的岩石,动工后连夜赶着开石方、铺马路,近百名工人修了半个月才完成。在赶工时,因不顾工人疲劳和死活,结果连续发生工伤事故,两个石匠被石条压死,几个受重伤,轻伤天天有。马路修成,房屋改建好,他第一次带着胡蝶乘车直达大门内时,他把为了使胡蝶少爬一点坡,而修这条公路的种种情况告诉她,当胡蝶抿着嘴微笑了一下之后,一切花费的人力、财力、朋友们的交情,特别是因赶这条路造成的工人死亡、残废等,好象在这一笑之下都得到了补偿。[133]
沈醉的文中还有关于戴笠如何讨好胡蝶,胡蝶又如何因戴笠还念着别的女人而吃醋的种种细节。
从沈醉的文中可以得出在重庆时胡蝶与戴笠关系的几点结论:第一,戴笠对胡蝶一见倾心,并不择手段地将她搞到手;第二,戴笠与胡蝶曾在重庆秘密同居过相当一段时间;第三,戴笠为讨胡蝶欢心而费尽心机不惜代价,胡蝶对戴笠亦有所回报。
沈醉的长文最初发表于1961年,发表此文的《文史资料选辑》是以“把亲身经历记录下来传之后代”为宗旨的,发表前均经过严格审稿,当然,细节上的记忆错误是在所难免的,但无中生有面壁虚构总不大可能。1980年,文史资料出版社又将沈醉的《我所知道的戴笠》和文强的《戴笠其人》合集出版,沈醉在文字上作了一些修改,关于戴笠与胡蝶的关系所述的实质内容并未改变。沈醉的文章首次发表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大陆出版发表了许多关于戴笠的书籍、文章,在论及戴笠与胡蝶关系时,均持与沈醉文章相同的说法,其中更有部分文学作品,以小说家的生花妙笔,写出了许多生动的细节。
在台湾,关于戴笠的传记和回忆文章也是层出不穷种类繁多,仅天一出版社出版的《戴笠传记资料》至1985年就已出了16K精装厚厚8大本,这些传记、回忆文章清一色地对戴笠与胡蝶的关系只字不提,讳莫如深(也许有例外,只是笔者尚无缘见到)。偶有提及戴笠私生活失检的著述,亦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般地一笔带过,如:“(戴笠)在私生活方面,唯一贻人口实的即系好女色。他中年悼亡之后,未再续娶,食色,性也,自古以来,凡是在政治上有作为的人,十九都免不了这种嗜好,就道德观点说,亦不过是人生的小疵而已,于戴何责乎?”[134]更多的著述是根本不提戴笠的私生活有何失检之处。
饶有趣味的是在台湾众多的关于戴笠的文章中有一类很特殊,即所谓“辩诬”——专事“批驳”大陆出版的沈醉等人写的关于戴笠的书籍文章的。这些文章针对沈醉等人文中的关于戴笠的描述一一加以辩驳,小到连戴笠吃饭到底有几个菜都要辩一番,唯独对在沈文中占有相当篇幅的戴笠与胡蝶的关系只字不辩。是否因不关大节不值一辩?恐非如此,高官利用权势夺人爱妻为古往今来人所不齿,焉可称小节?此中恐怕还是有些难言之隐,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戴笠与胡蝶的确可能曾有过一段不寻常的关系。
必须指出的是,在沈醉所描述的胡蝶与戴笠关系的来龙去脉中至少有两点是值得推敲的:其一,胡蝶戴笠秘密同居究竟始于何时?沈醉说:“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甚至有人说:“到一九四二年,戴笠又与胡蝶秘密同居。”[135]这些都是不可能的,1942年胡蝶尚在香港和曲江,1943年年底方到重庆,1944年又参加了《建国之路》的拍摄,随外景队返渝后已是秋天,即使回渝后立即与戴笠同居,也不会早于1944年10月。其二,胡蝶与戴笠在重庆秘密同居历时多久?沈醉说:胡蝶和戴笠仅在杨家山公馆就“住在那里几年”,后来还又移居神仙洞。若他俩开始秘密同居的时间不早于1944年10月,而胡蝶在抗战胜利后不久即1945年秋就返回了上海,其间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何来几年之说?
即使认定胡蝶曾与戴笠同居,而此时胡蝶的心态她自己不说,旁人也就难以准确地猜度,但不妨从她的一贯为人中作一些合理的推论。胡蝶从影后,一直以洁身自好而在电影圈内享有好名声,她有时也交际,在她周围也曾出现过许多达官贵人,然她从来没有打算过凭自己的名声和外貌嫁与其中某一位以求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相反,她对怀着这种目的的女影星是很看不起的,她的第一位恋人林雪怀以及后来的丈夫潘有声均一介平民而已,因而很难想象步入中年已为人妻复为人母的胡蝶会主动投入戴笠的怀抱。一般认为,戴笠是借着帮助胡蝶找回丢失的行李而接近胡蝶的,行李虽未找回,但戴笠给予胡蝶很多的补偿,从而顺手牵羊地将心存感激的胡蝶据为己有。这
当然是一种比较合情理的解释。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胡蝶之委身于戴笠恐怕多少还会出于对戴笠权势的屈从,因此,她的内心一定是充满矛盾甚至是有过痛苦的。
至于沈醉说:“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而占有之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来发一笔横财”云云,不知有何根据,也许不过推论而已。而且,1980年其文公开出版时,他已删去了这段话。从以后的情形看,胡、潘恩爱如初,厮守终生,在当时的名演员中并不多见。说到底,他们不过是战乱与权势的受害者。
且不管1944年秋后胡蝶与潘有声的心境若何,一年后,即1945年8月当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消息传来时,他们都为抗战的最终胜利而欣喜若狂,胡蝶猛然想起杜甫的名诗:
剑外忽闻收蓟北,
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
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
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
便下襄阳向洛阳。
胡蝶说,这首诗“完全表达了我们那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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