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艳玲是河南省邓县刘集乡石营小学五年级学生,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性格开朗、勇敢机智。1988年5月4日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这天中午,放学的钟声敲响了,井艳玲做完最后一道数学题,收拾书包回家。她唱着歌,欣赏着初夏的景色,在田间蹦蹦跳跳地走着。
“站住”随着一声低吼,突然从麦田里窜出一个人来。艳玲猛地一惊,只见一个20来岁的男人拦住去路,她断定这是一个坏家伙。想跑,跑不掉,想喊吧,这里离村子远,附近又没人,
那歹徒像恶狼一样,猛扑过来,死死揪住艳玲,连拖带拽地把她弄到一条新挖的干水渠里,企图欺侮她。
井艳玲急中生智,忙说:“别,别!我有肺结核,会传染给你的。”歹徒一楞,信以为真,有些迟疑,但是并没有松手。艳玲镇静了一下,又说:“我和你商量个事:我父母存了好多好多的钱,可他们说我是女孩,不喜欢
我,我早就想离开那个讨厌的家。我回去把钱拿来,咱们再一块儿跑得远远的。”
歹徒见她说得有板有眼,半信半疑,可不准艳玲离开。井艳玲继续机智地同歹徒周旋着,寻找脱身的机会。这样过了几十分钟,歹徒终于凶相毕露,疯狂地朝艳玲身上乱撕乱扯,把姑娘的衣服都撕破了。井艳玲拚力反抗,用脚踢,用嘴咬,没让歹徒占什么便宜。
正在这时候,一阵自行车铃声从水渠旁边的公路上传了过来。歹徒闻声吃了一惊,慌忙把身子缩了下去。井艳玲乘机站起来,大声喊:“嗨,那不是张叔叔么,你接我来啦!”歹徒一听,吓得急忙顺着水渠逃走了,其实艳玲并不认识那位骑车的叔叔,机智的艳玲终于脱离了虎口。
井艳玲跑回学校,把这事报告了班主任和校长。学校立刻通报了村党支部,又火速向刘集乡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调查,向井艳玲做了详细了解。
根据井艳玲提供的关于罪犯的身材、长相、衣着等方面的特征,侦破小组确定两个村子为侦破重点,让井艳玲当场辩认犯罪分子。艳玲积极配合,勇敢地辨认嫌疑犯。5月5日中午,终于准确地把罪犯辨认出来,公安人员立即逮捕了罪犯,押送司法部门判了刑。
这件事很快在当地群众中传开了。6月初,共青团邓县县委发出通报,表彰12岁的井艳玲不畏强暴,勇斗歹徒的事迹,并且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向井艳玲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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