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谬误是标志主观与客观是否相符合的一对范畴。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歪曲反映。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在于:它们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凡是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就是真理,否则就是谬误。二者检验的标准是实践。真理是具体而全面的,体现了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谬误则相反,它是人们认识的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造成。在一定范围内,真理和谬误有着原则的界限,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真理总是同谬误相互依存,二者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同其他认识一样,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有机统一,但真理之为真理,不在于它的思想形式,而在于它借助这些思想形式正确地揭示了客体的客观内容。因此,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而任何客观真理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包含有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内容,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客观真理也就等于承认绝对真理。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承认人们对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承认人们对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认识有着无限的可能性,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同绝对真理相比,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具体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的、具体的。从广度上说,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东西,人们的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说,人们对客观事物只是达到一定程度和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的,认识有待于深化。真理是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人们认识的任务和目的就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并在真理的指导下改造客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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