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引号所标示的,是“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以便把这些话和作者自己的话区别开来。
如果所引的话中又包含有引用的话,则要采用外双内单的办法,即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例如:
当时北平各报载“十一月三十日重庆专电”:“北大代理校长傅斯年,已由昆明返渝,顷对记者谈:‘伪北大之教职员均系伪组织之公职人员,应在附逆之列,将来不可担任要职’。
”
以上例子摘引自少云写的《关于傅斯年》一文。
引文内又有引文,所以先用双引号,后用单引号。
如果写成“少云在《关于傅斯年》一文中援引当年报纸的材料说:‘当时北平各报载……’”,则“引用的话”就有了三层,引号怎样使用呢?也还是先双后单,待到第三层行文时又用双引号。这样处理层次比较清楚,不致引起误解。
引号还用来标明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如果遇到引号里面还需用引号时,同样是外双内单。例如:
漫画家天呈见别人买有凡高的画册,便赞叹起来,“你挑得好,你买的书好,我买不起这么好的书。我比凡高次一等,我是‘次凡高’。
”
报纸上说:“全国足球职业联赛发展到今天,请教练‘下课’已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了。”
“次凡高”用上海话说出来,正和上海人很爱吃的一种食品“粢饭糕”同音,所以要用引号。而“下课”在这里有“解聘”的意思,也有特殊含义。
竖排文字引号的形式虽然跟横排的不一样,但用法也还是外双内单。现在有的报刊上正好把顺序弄反,变成了外单内双。
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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