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以同性恋为主题不是进入70年代后才出现的。同性恋不是一种全新的主题,众所周知的例子可举出乔治·普拉特-林斯和迈纳·霍华德;如果回溯到更早的年代,就马上会联想起弗雷德·霍兰德·戴伊和威尔海姆·冯·格罗丁等人以表现自身同性恋为题材的作品。活跃在两次世界大战间的普拉多–林斯,拍摄了很多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男人体,给人以神话般的联想。迈纳·霍华德也留下了暗示自身同性恋倾向的作品,当然,那不是他的代表作(他的代表作以抽象手法表现大自然的局部景观,作品大多将其当作精神世界的隐喻来描绘)。霍兰德·戴伊将自己化装成基督的模样,摄制了一系列自拍像。以美少年爱慕者着称的冯·格罗丁,则不厌其烦地拍摄聚集在塔奥尔纳别墅内的美少年的肢体。
即使在摄影历史上留名,这些作品也是零零星星的,不能视为具有文化意义的潮流。同性恋作为摄影与艺术的主题而大量浮现,还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
Robert与爱人sam
当时序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以往或被当作个人嗜好打发了事、或被视为变态异端备受冷落、或被撇在社会边缘甚至底层难以出人头地的男女同性恋者这一怪异存在纷纷开始'显山露水'。他们的存在之所以开始被社会认识,一则由于这些艺术家表现得特别活跃,二则由于他们结成社团主张各种权利。纽约克里斯特发大街、旧金山卡斯德罗和洛杉矶西好莱坞等地的同性恋聚居区一时间名声大噪,他们的存在开始引起世人的瞩目。但尽管如此,这些同性恋大街的状况终究是例外的,至今依然在就业、住宿等构成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频遭充满好奇的目光。即使从接受歧视的立场上来看,也有很多同性恋者在70年代至今的岁月里选择了'避开众人眼目'、'不在社会上抛头露面'作为各自的护身符。可以认为,这与其说出于无奈,莫如说是不言而喻的。但对于自己蒙受的无端歧视和蛮横偏见,他们从未停止过反抗。此外,作为人类'理所当然'的性取向之一,同性恋者首先必须自己接受自己,进而寻求社会各阶层的宽容。这一切,均在作品中得到强有力的如实表现。
这里试以人体表现为例进行一番考察。以往的男人体即便予以描绘,也是表现'男性'肉体的理想美,而且在多数场合是靠避免正面描绘来维护'男性'权威的。相形之下,从正面表现同性恋题材的作品则开创了一种新的表现形态,既不同于单纯将'男性'理想化的人体表现,也有别于将被摄者置换成'男性'而沿袭以往女人体表现模式的'男式'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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