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比第作品简介
英国当地时间2016年10月25日晚,定居纽约的美国黑人作家保罗·比第(PaulBeatty)凭借《出卖》(TheSellout)一书获得2016年英国布克奖。
保罗·比第
《出卖》是比第耗时七年的心血之作,小说以讽刺与幽默的口吻,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青年的生命遭遇:年幼时被父亲严厉对待;父亲惨遭不幸后回到家乡南加州的黑人聚居区,亲历了有着畸形主仆关系的温情、以及白人黑人在教育、人际相处各方面的冲突,最终选择站上最高法庭,要求恢复奴隶制并实行种族隔离。
《出卖》一开篇就用长达一页多的篇幅控诉美国的种族不平等,情节看起来令人压抑,语言却相当接地气,其间大量出现的当地俚语、黑色幽默,散发着一种令大多数读者陌生又欲罢不能的'痞气',带着一种喜剧般的气息。比第曾在其自选集《Hokum》的前言中写道,'美国黑人,与其他美国人一样,都是一群时常不满、有着脆弱自我的人。这时,幽默就像是对现实的复仇'。
《出卖》一书出版社Oneworld是一家小型独立出版社,也代理了去年的布克奖得主赢家MarlonJames和他的小说《七个杀人犯的简史》。
故事从'MeVSTheUnitedStates'开始——一位年轻的黑人,站上了美国的最高法庭。故事的开篇,作者便借主人公之口,用长达一页多的篇幅控诉着美国的种族不平等。故事随之展开——父亲的身亡,童年的疤痕,家乡的消弭,种族的失语,宪法所谓的神圣不可侵犯……主人公似乎在背叛着他赖以生存的一切,而这一切似乎先背叛了他。
《出卖》
我们并无法得知主人公的真名,只能了解他的姓氏'Me',以及情人对他的昵称Bonbon。没有明确的名号,这似乎已经在隐喻着主人公作为一个个体的模糊性。其家乡Dickens,是一个在洛杉矶官方地图上已无处可寻的南加州黑人聚居区。有趣的是,在小说中,Me在高速公路旁为Dickens竖起了一块指示牌,这不为官方认可的牌子,是在通向自己生长于兹的故乡,这仿佛也在象征着黑人的自我认同。
关于Me的经历,作者从其童年讲起——其自幼在父亲的父亲是一位严肃的社会心理学教授,对待自己的孩子像是实验品一般,开展各种心理实验;同时,在教育孩子方面也不吝使用电击的严厉手段,但凡答错题目就要接受惩罚。在一次与警察的偶然争执中,父亲被枪杀,Me返回到家乡埋葬父亲,与当地过气演员Hominy结识,并目睹了他的悲惨遭遇。这位演员一度依赖着粉丝来信活下去,而随着Dickens小镇的破败,信件也已寄不到这里。孤独崩溃的Hominy自杀被救后,乞求着被Me所奴役,形成了一种畸形却也温情的主奴关系…
进而,作者的笔触广泛涉及了这所小镇的种种问题——无所不在的谎言、欺骗;由于与外界不接轨造成人们心理的封闭与抑郁;黑人为主的环境,导致白人黑人共处中的一些问题,不得不采取种族隔离,才能保障学校教育的顺利进行…Me受够了这里的环境,却也决定为家乡做些什么,于是,便有了小说开头的那一幕…
虽然这样的小说情节看起来令人压抑,但作者的原文却是相当接地气的,其间大量出现的当地俚语、黑色幽默,散发着一种令大多数读者陌生又欲罢不能的'痞气',带着一种喜剧般的气息。作者保罗·比第在其自选集《Hokum》的前言中写道,'美国黑人,与其他美国人一样,都是一群时常不满、有着脆弱自我的人。这时,幽默就像是对现实的复仇。有时,你开怀大笑,只是为了让眼泪不会流下来,只是让自己免于受到伤害…黑人幽默往往是调侃一切、敌视一切的,只是因为他们往往更容易受到他人的伤害。'
《白人男孩的混局》
《白人男孩的混局》(1996)
《白人男孩的混局》是保罗·比第于1996年完成的第一部小说,描摹了一个美国黑人青年逐步形成身份认同的过程,此书初面世受到一些文学界的批评,但是并未获得较大读者受众。本书的主题除了关乎种族,也涉及到了后现代语境下的美国黑人对性别与性的认识。
《塔弗》
《塔弗》(2000)
保罗在《塔弗》一书中通过描绘了纽约哈勒姆街头的快节奏展示了他在自己第一本小说《白人男孩的混局》里展示的过人技巧。一个320磅的胖子,'Tuff'是纽约哈勒姆东区的居民,他磕破过下巴,射杀过狗,梦想靠他自己的鬼点子成为百万富翁。他最好的朋友是一个身患残疾却想抢劫银行的穆斯林,他的指路明灯是一位以前是嬉皮的亚洲女性。这部令人眼花缭乱的小说具有一种精明的滑稽感,小说在无比沮丧的Tuffy同意竞选市议会时达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