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公事: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秘书;
鄞县知县事: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舒州通判: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江南东路刑狱:相当于一个省政法委书记或者纪委书记;
江宁知府: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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