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思想
伊壁鸠鲁认为,哲学的任务是研究自然的本性,破除宗教迷信,分清痛苦和欲望的界限,以便获得幸福生活。因此他的哲学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物理学、准则学(主要讨论逻辑和认识论问题)和伦理学。
伊壁鸠鲁认为感觉是判断真理的标准。感觉是直接的,无所谓错误,错误只发生在对感觉的判断中。他依据感觉经验,肯定物体的存在,进一步发展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学说。修正了德谟克利特关于原子体积和形状有无限多差别的观点,增加了与原子的运动有关的重量这一特性。提出原子有三种运动:因重量而垂直下落的运动、稍微偏离直线的偏斜运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碰撞运动。
伊壁鸠鲁认为物体的颜色等可以感觉到的性质是客观的,人的感觉是可靠的,概念来源于感觉,克服了德谟克利特以及古代哲学家对感觉不信任的倾向,反对了怀疑论和柏拉图的先验论。
伊壁鸠鲁的伦理学说认为快乐是生活的目的,是天生的最高的善。但是,应当区分不同的快乐。解除对神灵和死亡的恐惧,节制欲望,远离政事,审慎地计量和取舍快乐与痛苦的事物,达到身体健康和心灵的平静,这是生活的目的。伊壁鸠鲁还认为人是以个人快乐为准则的生物。国家建立在相互约定的基础上,正义是人们互不侵害的契约,有利于人相互关系的便是正义的,否则是不正义的。他有一句名言常常为人所引用:'让我们吃喝,因为明天我们就会死亡。'他劝诫人们及时享乐,但要有一定节制。
伦理思想
古希腊最完整的快乐主义的道德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思想源于德谟克利特的幸福论和居勒尼学派的快乐主义伦理思想,主要探求个人心灵安宁和人生目的。
伊壁鸠鲁虽然把快乐与幸福相等同,但却坚决反对把快乐与享乐相等同。
伊壁鸠鲁区分了三种不同的快乐:
第一种是自然的和必须的如食欲。
第二种是自然的但却不是必须的如性欲。
第三种则既不是自然的又不是必须的,如虚荣心。
伊壁鸠鲁在比较了各种快乐的得失后,认为静态快乐高于动态快乐。
伊壁鸠鲁认为,由于组成人的灵魂的原子具有脱离直线作偏斜运动的倾向,因而人的行为有可能脱离命定的必然性,获得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他斥责对神的崇拜和迷信,蔑视命运,强调事在人为。他指出,单纯的必然性取消了行为的道德责任,单纯的偶然性则使人生陷入命运和不稳定,人应当是自由的,只有对自由的行为才能进行道德评价,给予奖励和惩罚。
伊壁鸠鲁认为,人类行为的目的就是从痛苦和恐惧中解放出来,求得快乐。快乐是幸福生活的目的和开始,是善的唯一标准。一切导致快乐的就是善,导致痛苦的就是恶。美德只有同快乐联系起来才有价值。伊壁鸠鲁伦理思想与居勒尼学派不同,它并不把快乐仅仅归于感性的肉体快乐,而是把它区分为自然的和非自然的,认为前者是适度的、健康的,后者是过度的、令人厌恶的。感性快乐是基础,但精神的快乐高于感性的快乐。这种快乐就是'肉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亦即'不动心'的至善状态。
伊壁鸠鲁认为,死亡同神一样不足惧,因为死亡只是人的感觉的丧失,当人活着时,死亡还没有到来;当死亡到来时,人已经不存在。因此,死亡与人生不相干,人应当通过哲学认识自然和人生,从对神和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用理性规划自己的生活。在他看来,贤者对待生死应该处之泰然,不但快乐地活着,而且活得光明正大,这就需要明智、知足,克己节制、修习磨练和广泛交友,这才是理想的生活方式。伊壁鸠鲁的伦理思想后来被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成为后世自然主义和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重要理论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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