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的哲学主张
乔治·桑塔亚纳
作为美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美学家,桑塔耶纳于1896年写就的《美感》一书,是美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美学专着。在这部美学专着中,桑塔耶纳鲜明自觉地遵循了自然主义的哲学路线。
自然主义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30~40年代盛行于美国的哲学思潮。它以19世纪以来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学科的蓬勃发展为时代背景和文化动力,上承欧美实证主义传统,标举自然这一核心范畴,强调自然作为存在的唯一实在性,断言宇宙间一切事件、现象、存在,无论性质如何都是自然。认为自然就是存在,存在就是自然,自然之外无存在。所谓超自然的存在在科学的检视下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自然状态。传统哲学讨论的基本存在范畴如物质与心灵等,都被自然主义者理解为同一个存在,即自然。无论科学研究的物质现象还是哲学探讨的精神概念,都同属于一个自然的领域。自然主义主张的认识方法、研究方法是经验主义的、科学的,一切都要从经验开始,一切又都需得到经验的证明。自然主义哲学家认为自己超越了传统的二元论与一元论、无神论和有神论、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开拓了哲学研究的新视角,为哲学学科带来了符合时代需要的新的生机。自然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伍德布里奇、科恩、杜威、内格尔、胡克等。桑塔耶纳作为自然主义的哲学家,将存在理解为一个自然过程,特别是将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完全理解为自然的运动。同时桑塔耶纳的哲学思想亦有自己的特色,他格外强调哲学思维应该超越主客体的对立,认为纯粹的客观世界是不可靠的,不存在的,因为人们在感知这个所谓的客观世界的时候,已经使它染上了某种主观的色彩,只有我们自己的经验才是真实可靠的。他在美学领域鲜明地贯彻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自然主义哲学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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