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建芬词曲维权

上周六,谷建芬与乔羽、赵季平、徐沛东、阎肃、印青、孟卫东、三宝等13位国内着名词曲作家联名向各界演出商发起保护着作权人的法律声明,告诉所有歌手和演出商,他们的歌不能再'随便'唱,而要事先征得着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合理费用,希望为内地着作权环境的改善开一个好头。不过刚刚在消息发布的当晚,谷建芬就焦急地联系本报,希望为普通读者详细解释他们的初衷。

谈到发起这次'权益保卫战'时,谷建芬说:'我已经76岁了。虽然已不再是人大代表了,但一直没有停止为保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而努力。我尽了力也尽了心,但并没见到太大效果,总觉得对不住这些词曲作者。网上有留言说‘你们这么大岁数了还想着要钱’。这种反馈让我很揪心。我跟乔羽经常谈,到了我们这个岁数,是有责任在有生之年推动着作权问题进一步解决的,希望在我们‘身后’,留下的是一个大家共同发展、正常健康的音乐时代。'

'还有人觉得我们总是说要为版权、着作权收费,‘已经有那么多钱了还想赚更多’。事实不是这样。说出来估计你不信,我的工资是3750元,加上政府特殊津贴的1000块钱,每月4750元。乔羽的工资才2200元。我们每月就这些钱。在加入WTO时,国家对着作权法进行了修改,才明确指出使用作品要得到授权、要付费。此后法律中也去掉了被我们称为‘不得人心的43条’的内容,这条款之前让所有电视、广播可以随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不给钱。现在,我每年会从音着协收到两次版权费,平均约六七万元。此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来自作品的收入。以前在人大时,因为着作权的事也经常与其他代表发生激烈的争论。有人就说‘国家已经给你工资了,你们为什么还要钱?’‘你们为什么不学雷锋?’我要说的是,国家工资是跟我的职务挂钩,而不跟我作品挂钩。何况有多少词曲作者并不是拿国家工资的?他们的权益怎么办?我们不仅是为要钱,更是要对作者的尊重和保护,这才能给作者带来创作上的推动。'对于改变现状的具体措施,谷建芬认为从法律上,现今对演出范围内的着作权人保护规范还不够细化、不够明确。所以,这次13位音乐人发起的'法律声明',也是想提供一个具体的解决措施,让着作权人事先知道谁要去唱自己的歌,并得到应得收益,'自下而上'地对整个行业施加主动影响。

科尔沁夫是年轻作词人的代表,与老一代词曲作者为版权、着作权忧心不同,科尔沁夫表示大多数中青作者已对自己应得到的权益不抱希望。'我觉得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执行上依然有很大困难。词曲作者是整个音乐行业的根本,但一首歌红了但跟作者没任何关系的情况已司空见惯。现在,一般作者凭一首歌也就能得到几百块的收入,好的也不过三四千块钱。今年歌手的商演价格都涨了,一场商演能拿六七十万已算正常,但词曲作者分到60块钱就不错。'

'据我所知,内地很多新生代力量早就被港台公司收罗,这对内地原创来说又是一层扼杀。近年来市场下滑,但身在港台的作者如果写出红歌,生活还是能够得到保证的。我自己为内地、港台的歌手都写过歌,之前为香港的soler写歌后,连续两三年都收到了‘百代音乐版权公司’发来的版费,还附有明确的报表,告诉你哪首歌在台湾、新加坡分别卖了多少,按比例给你多少等。但写给内地的作品基本再也没见到一分钱。内地很多公司已经习惯于对作者权益的不重视,他们恨不得买断后就再也跟你没关系了,连形式都不愿意走。好好写歌不赚钱,抄来抄去、随便应付等歪风邪气也助长开来。为什么在版权呼吁上不多见中青年作者?我觉得大家已对此灰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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