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农在哲学上以提出对象论而着名。他认为'对象'不仅指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和常存的共相,而且也包括那些非存在的东西,它们是并不存在但具有客观特性的对象,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可能存在着像圆的正方形那样的实体。我们可以大大超过对象存在的内容加以确切地描述。他指出,每一对象都具有'特性',而且特性独立于对象的存在;有的对象并不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的特性,他称之为'可能的对象'。这类对象中有些是存在的,有些是不存在的,如'金山'。他还指出,有的对象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甚至排斥它存在的特性,他称之为'不可能的对象'。这类对象在现实的存在中是找不到的,如'圆的正方形'。在他看来,所有的对象,不论其特性和存在是否矛盾,都不是被我们所创造的,也不依赖于我们的思维活动。他强调对象在总体上远远超出现实东西的范围。迈农认为,判断的对象并不是一个存在着的具体事物,而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同样,假设的对象是客观的,假设本身无所谓错误,但它所涉及的对象有真假。他指出,只有参照假设,我们才能理解精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
迈农还认为,数学和逻辑的公理以及对象论都是直接自明的、先天的,也是确实的、必然的,它们并不涉及对象是否存在的问题。在他看来,一个预先的假设可以是直接自明,但不是确实的,记忆、感知和归纳就需要这种假设,因为它们是可以证明的、后天的,而且并非都是确实的。他指出,证明并不确保真理,却与真理相似。
迈农把他的价值理论作为其人类心理学的基础。其基本概念是价值情感,指由对象的存在或非存在引起的快乐或悲伤。他认为,我们的情绪反应并不是一致的,当我们谈论诸如健康之类的具有共同好处的话题时,我们对好事物的不存在而表示出来的懊丧情绪要大大超过因为它的存在而带来的愉悦情绪。与此相类似的是,我们对坏事物存在的不愉悦情绪之间也常常是不平衡的。迈农对好事物和坏事物进行了细分:
值得称赞的好事物;
仅仅满足了需要的好事物;
可以原谅的坏事物;
不可以原谅的坏事物。
迈农指出它们都是善、恶本性的具体表现,从而奠定了价值理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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