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幸福哲学对绘画创作的影响
西方的幸福哲学主要可以概括为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等为首的理性主义幸福观、以德谟克利特、梭伦、费尔巴哈为首的感性主义幸福观和基督教幸福观。在这当中,中世纪基督教的幸福观使许多的油画作品展现了“虔诚于上帝方能得幸福”的构想,相对立于神学思想的人文主义精神始终贯穿于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画派的乔托利用人文精神来理解他的壁画内容,他开始探索写实技法,首次按照自然的法则拉开了人物之间和人物与背景之间的距离;波提切利的名作《维纳斯的诞生》和《春》充满了柔情的诗意,尽情表达了画家对美好事物的爱恋,洋溢着人文主义的乐观精神;到了其鼎盛时期,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也在极力展现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拉斐尔为梵蒂冈宫绘制的三幅壁画《雅典学院》、《巴尔纳斯山》、《圣典辩论》都表现了一个人文主义者对于真理和幸福的追求,同时,他描绘的女性形象体现着慈爱、善良、温顺的品质,引起人们对生活的憧憬。之后的威尼斯画派中涌现的乔尔乔纳、提香等都试图表现自身对于大自然和幸福人生的讴歌。 中国早期的文化中,儒教的幸福观主张“仁义”,道家幸福观提出“自然无为”,佛家幸福观则展现“涅?”之乐,这三种幸福观直接决定了中国古代绘画艺术创作的形式与内容。庄子的幸福哲学思想是超脱一切尘世的。庄子信奉的是逍遥处世的治世之道,“自然”不是自然界中的具体事物,而是一种不加人为强制的本然状态。这种“自然无为”的德行表现在绘画上是追求“道法自然”、天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