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声传情,声情并茂

  声音的发出,作用就是表达情感。声音的发出需要借助四个方面:语言、呼吸、声带、共鸣。情感的产生和表达则是由:创作者的思想感情、演唱者对作品中蕴含的感情的表达以及演唱者对歌曲的自我认识。声音的四个方面始终都是在表达歌曲的情感,由此可以看出“声”与“情”是密不可分。

  歌曲的语言,也就是歌词。歌曲的创作者因受到的心情、环境等因素的干扰表现出了不同的情感变化,同时也将这种变化赋予在了歌曲的语言中,因此语言是情感的重要表现形式。

  维护生命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呼吸,歌唱也是。但是不同的是声乐中的呼吸与平常呼吸不同,采用的是横膈膜与腹部肌肉共同控制的胸腹式联合呼吸法,它良好的调动了呼吸器官的作用,既具有胸式呼吸的灵活,有具有腹式呼吸的持久,可有灵活自如的控制声音的强、弱、高、低以及色彩的变化。也正是由于呼吸控制了声音的各种变化,所以对情感的表达也发生变化。当情感的表达变的强烈与快速时,呼吸也加快。所以,呼吸与“情”是密不可分的。

  声带作为主要的发声器官,当声带两侧拉紧、声门裂变窄甚至关闭,从器官和肺冲出的气流冲击声带,因其声带振动而发出声音,因歌唱的需要,声带发出的声音较小,所以还必须利用共鸣才是真正的歌唱的声音。声带的长短、松紧与声门裂的大小以及共鸣的运用都是决定音量大小的因素。缺乏力度的声音不仅没有穿透力与感染力,对情感的表达方面也是缺失的。例如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如果缺乏力度就完全不能表达出黄河波涛汹涌的气势,那种跌宕起伏的感觉。所以,音量与“情”的关系也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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