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字对线之美的作用
书法发展至今,漂洋过海,成为不只是中国才有的线艺术,但无疑,中国的书法是最具特点,最能表现线之美的。汉字的一笔一划都是凝练的线,而这些线因为汉字的结构与组合而变得丰富多彩,饶有趣味。就汉字本身而言,作为表现对象,就已经胜过了由汉字衍生的日文、韩文和线性的西方文字。
汉字发源至今,从最初的甲骨文到商周的金文,到秦汉后的篆书隶书草书,再到汉代以后的行书楷书,还有处于这些形态之间各种过度样式,它们之间有区别更有联系,它们丰富多彩,林林总总,构成了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书法以汉字作为艺术创作材料,具备丰富的表现形态,奠定了优越的基础。
汉字作为记录工具,每一个字都有其构型上的基本要求,以保证识别的准确性。但是,这种要求并不僵化,只要保持点划,结构的相互位置关系基本稳定,它的正斜、长短、方圆处理时都十分具有灵活性。因而,汉字的结构、笔划具有强大的可塑性。同一个字,在不同书写者的笔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依照书写者的书写习惯、书写技法、心境、性格等等反映出来的都是千变万化而非千人一面的。每个笔划都极富个性,所有的线都极具个人色彩,不可替代亦不可被完全模仿。
汉字的表现可以是单独的个体,也可以是组合的篇章。在符合语法的前提下,汉字的组合有无限的可能,它可以形成如国画小品般的清丽俊秀,亦可以成为大好河山般的壮丽景色。单独的汉字可以艳压群芳,成篇的文章亦可以风华绝代。这种可独看可群观的形式,使线的表现更丰富,更多样,更出彩。
(二)书法中线的动态美
许多人都以为书法是一种静态的艺术形式,他最终体现为凝练在纸上的形态。其实,好的书法作品给人的是动感的享受。书法创作过程的物化,仔细寻绎,能从其最终形态中找到运动过程的痕迹。
汉字的书写过程和运动形式是独特的,它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书写过程中,起,行,收的各个环节,自行书写的笔顺、章法安排的前后顺序都有基本的规范,它的运动过程往往不许重复、运动方向往往不可逆转。欣赏者从凝定的作品中读到的往往是书写的运动过程感受到更多的是存在于纸上的运动节奏。
书法的线中表现出来的动感特征,与舞蹈极其相似。唐代着名草书家张旭曾经观看舞者公孙大娘表演剑器舞,因而悟到草书的精意,又传闻他曾经见到公主和担夫争道,由彼此之间的动势而领会草书的要诀。因此,在后来的艺术家心目中,张旭的书法,已经充分表现了天地间各种事物的运动本质。而在汉字书法中,草书给人的动感最为强烈,萧衍就说草书有“飞走流注之势。”
但是并非只有草书才能够体现运动之美,事实上,最中规中矩、工整端正的楷书也能够表现动感。清人刘熙载《书概》一书中就说道:“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他认为“动”“静”之间是辩证的,而不是单方面的,工整端庄的楷书中也有动的一面。
而音乐与书法的共性早在唐代就有人提出。唐代张怀?就把书法同音乐相提并论,认为如果没有“独闻之听”,是无法来讨论书法这“无声之音”的。近代以来的学者,同样赞成这一观点。徐悲鸿说:“中国书法……有如音乐之美。点画使转,几同金石铿锵。”由此可见,纸上的书法确有音乐的动态,音乐的运势,音乐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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