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属性的概念
自然属性是人脑对自然界事物的面貌、规律、现象本质属性的反应和认识。自然界中的存在物都是人们模仿灵感的来源和依据,也是给人适应自然的理由,自然带给人类创造的灵感,人类又用创造适应和挑战着自然,从而创造出具有自然属性的文化艺术。
人类对自然的模仿是一种天生的行为,是现实世界中广泛存在的现象。模仿存在于人类文化发源之初,存在于漫长的人生过程的每时每刻,人从出生就模仿动物四脚爬行,模仿身边的语言和声音,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着作《道德经》中就提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也反应了早人类对自然事物的模仿和融合,人类效法天地,并顺应自然,融合自然,形成具有自然属性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体系。
(二)民族与自然的关系
民族孕育于大自然之中,与大自然中一切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其在特定区域通过对自然的模仿和融合,形成独特的文化艺术体系。民族作为自然发展的内在动因之一,对自然的变化发挥着作用;自然作为民族生存的载体,为民族的形成提供物质和精神的条件,自然的变化影响着民族的产生和灭亡,影响着民族的发展。
民族对自然的模仿行为具有合理、不合理的两面性。合理的行为能促进其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各民族交流,从而促使各民族文化艺术的交融,滇中的彝族学习白族的三坊一照壁形式,同时压缩庭院面积,减去正房两边的漏阁,从而显得格外灵巧和秀丽 ;不合理的行为,小则损伤,大则灭亡,甚至影响到其他民族的失调,导致全面消失。自然对民族这一影响其发展的动因给以反应和启示,让一个有各责任的民族去思索影响自然发展的合理方式,融合于自然,创造出璀璨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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