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衍生品从不同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划分。从创作生产方式的角度,艺术衍生品可分为原创艺术复制品、艺术家衍生产品、品牌艺术定制产品、设计创意产品;从艺术种类的角度,艺术衍生品可分为绘画艺术衍生品、影音艺术衍生品、动漫艺术衍生品等。下面主要介绍几种发展较为成熟的艺术衍生品。
1.原创艺术复制品
原创艺术复制品是通过原作授权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通常是将艺术家的作品以复制复刻的方式制作成限量版的艺术衍生品。例如,国内外一些知名艺术家的限量复制版画、雕塑,王羲之的《兰亭序》的故宫原版复制品,一些当代插画家、漫画家在举办个人展览时出售的限量复制原画等。2013年荷兰梵高博物馆参照原作真迹,运用浮雕体层摄影术,结合3D扫描和高解析度印刷,制作3D打印版梵高画作,第一批3D复制画选择了梵高最着名的5幅作品,分别是:《向日葵》(1889)(见图1)、《雷雨云下的麦田》(1890)、《盛开的杏树》(1890)、《丰收》(1888)和《克里希的大道》(1887)。梵高博物馆的馆长吕格尔说,每幅复制品售价2.5万欧元且均带有编号,每款限量260幅,而潜在消费对象为高档消费场所,或作为艺术教育用途。[5] 2.艺术家衍生产品
艺术家衍生产品是通过产品授权使用的方式,把艺术原作延伸至各种类型的产品,大到主题公园、主题商店、咖啡厅一类的人文产品,小到生活用品、纪念品、服装等。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经常会举办某个艺术家的个人展,其中常有一个角落或者柜台是留给他的作品的衍生品的,这些艺术衍生品通常为装饰衍生品,比如带有艺术家或者其作品符号的挂件(见图2)、明信片(见图3)等。艺术家衍生
图1梵高博物馆3D复制画《向日葵》
产品有利于扩大艺术家的知名度,并且在艺术衍生品的开发过程中,对于原作有计划、有质量地授权复制和再设计,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赝品和山寨市场予以打压[6]。
3.品牌艺术定制产品
这类艺术衍生品通常是带有装饰性质的,形式上多为一些时尚用品,而在创作方式上多采用艺术家或品牌的标志性元素来进行再设计、再生产。艺术家与品牌合作能极大地提高产品吸引力,例如,日本着名艺术家草间弥生曾与兰蔻合作过限量版彩妆礼盒和限量版兰蔻Juicy Tube唇蜜。这种合作,对于品牌来说,能为商品开拓更大的消费市场;而对于艺术家来说,则可为自己与自己的艺术走向大众提供良机。
另外,品牌艺术定制产品也是由电影、动画或者漫画原作与一些品牌合作而产生的一类艺术衍生品,它可能是影视中的服饰,也可能是带有原作符号的再设计衍生品(见图4),与艺术家和品牌合作一样,这种合作通常是双赢的,既提升了双方的知名度,也给彼此都带来较好的收益,是将艺术与生活相结合的一种方式。
4.影音艺术衍生品
影音艺术衍生品包含电影衍生品和音乐衍生品两种,它们源于电影、音乐艺术,在电影结束放映、音乐会结束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会继续为电影和音乐原作带来效益。电影衍生品包括各类纪念品、邮票、服饰甚至是主题公园等。在美国,有些影音艺术衍生品的收益甚至占电影总收入的70%[7]。《哈利?波特》是一部风靡全球的小说电影化作品,这部作品的衍生品不仅有剧中人物的服装、魔法学院的校服、徽章和道具魔杖,甚至还有相关的主题公园。最常见的音乐衍生品包括音像制品CD和DVD,以及海报等,而一些有创意的音乐衍生品通常会根据音乐本身的内容延伸至视觉设计。国内外的一些音乐人在举办音乐演唱会时会出售一些官方授权的衍生品,如演唱会限定款的T恤、毛巾、挂件(见图5)、首饰等。
5.动漫艺术衍生品
动漫艺术衍生品是一种具有情感和美学特征的艺术符号,也是具有造型特征的现代产品,相较上述几种艺术衍生品,其发展较为成熟。这类衍生品最常见的形式是将原作中的人物形象或是场景进行提取或再设计:有的从平面转为立体物件,如手办模型、黏土人、首饰品和挂件(见图6)等;有的是直接用在具体实物中,如海报、笔记本等印刷品。
动漫艺术衍生品在美国和日本发展较好。美国的迪士尼公司旗下有许多动画作品都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狮子王》的票房成绩是78亿美元,而其衍生品收入高达20亿美元[8];随着动画电影《冰雪奇缘》的热映,迪士尼与新浪微博还合作推出了“冰雪奇缘”的微博付费模版。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动漫产业的发展,动漫产业已经成为日本文化产业的代表,是日本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9]。日本动漫衍生产品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了漫画产业和动画产业的总和,2009 年日本动漫衍生产品销售额达1 兆5 770 亿日元[10]。据统计,《口袋妖怪》系列电影仅前三部,在全世界45 个国家放映的票房收入近4 亿美元。而将其各类衍生商品统计在内,《口袋妖怪》在全世界的销售额高达300 亿美元以
上,超过《星球大战》和《哈利?波特》[11]。在动漫产业中,衍生品既可作为观众收藏用物品,同时也可作为原创方宣传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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