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在音乐实践活动中,是联系音乐创作与欣赏的中介环节,它一方面担负着创造性地再现作曲家的音乐作品,从而促进和推动音乐创作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自己的表演为听众提供审美享受,进而影响和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与情趣。声乐演唱给人以美的享受。在声乐表演过程中还会面临非常重要的两个双重方面:观众与表演者自己。在此组双重方面上,要注意处理好“想唱就唱”和“不能脱离群众”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声乐表演艺术作为音乐表演艺术门类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表演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观众的需要,善于倾听观众的呼声,不断调整和改进自己的表演,做到不能脱离群众。但也不能一味的迁就和迎合,要演唱具有自己格调的音乐,提高听众的音乐审美水平。例如:在声乐表演的曲目选择上,作为一名声乐演唱者,一方面要考虑到听众的爱好与需求,满足他们的审美,另一方面也要不断的丰富和扩大声乐表演曲目,做到想唱就唱,从而不断的拓宽大家的审美领域,这对于充分发挥声乐表演的作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声乐表演者通过自己的演唱,将美妙的音乐进入观众们的内心深处,使得他们在这些格调高雅、悠美纯正的旋律熏陶下,心灵得到净化,提升他们的审美情趣,使他们感到轻松、愉悦,看到生活的美好和灿烂。
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变化,人们的文化艺术生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改变。在音乐生活中,声乐表演艺术广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喜爱。声乐表演艺术是以人身的整体作为乐器从事歌唱的,绝非只靠嗓子、气息或共鸣就能单独完成的,歌唱是需要全身心都参与的一种表演艺术,不仅全部身体都要参加,而且包括我们的灵魂。歌唱应成为诸种因素融汇于一个整体中的扣人心弦的完美艺术,就是说,只有声情并茂,技艺结合,才能使歌唱达到感人的境界,产生沁人肺腑的艺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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