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范畴是广阔的,它包含了哲学、道德、政治、伦理、文化等各领域蕴含的美的意味,这些“原始的”蕴含着美的话语和观念,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将其中的思想渗透到能够体现在人们眼前的表象领域,如通过诗、乐、画及书法进行展示,这才成为真正的美学范畴。
原始观念在转移过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会自然带有领域赋予的美学意象,书法理论就通过这样的过程,为美学范畴提供原始理论。
以“风骨”为例,尽管东汉时期王充的《论衡?骨相》有对人的骨体与形貌的论述,但真正将“骨”之一字引入艺术与美学领域的,是卫夫人《笔阵图》的“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再行追溯,钟繇道出了“力”与“骨”联属的“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书法当中“骨”与“力”的美学理论逐步传入绘画,文学、诗歌等领域,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刘勰《文心雕龙》与陈子昂都曾以此作为品评之语或者理论之说,但发挥不大。而书法家能够通过直观的书法作品直接“看”到“风骨”的刚劲和气势,相对其他领域理论发展更加迅速。李世民曾经具体形象地描绘过书法当中的“风骨”,即“夫字以神为精魂,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 [1]孙过庭在《书谱》当中也曾完整表述“风骨”的美感态势,将风骨的寓意进行丰富和发展,而后被诗歌和文学界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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