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措施,国际上曾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首先是以真实的文字记录或者是影音视频录像、图片留底记录,其次对相关的人物,或者是事物进行专门的保护与传承。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是依靠着人来进行一代代地传授与讲述,从而进行传播。传统戏剧表演艺术是以一个动态的传承模式呈现的,因此必须依靠有实际代表性的表演传承项目与表演人员。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扬,必须依靠着传统的表演模式,依靠艺术家的一代代传承,因此传承人是传统戏剧表演艺术传承的一个生动的载体。传统戏剧中,黄梅戏、京剧、越剧、京东大鼓等,都必须依靠优秀的表演艺术家对学生进行示范,演示,言传身教。这些无论如何无法以单纯的文字形式记载出现,因此只能依靠着表演艺术家去进行传承。人物传承的特性有以下三点:
1.非物质遗产的传承方式是依靠人为的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的是以往的生活以及行为发展的过程,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离不开使其延续的人,通过人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表演、复制与制作,而传承的人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现与证明。尤其是传统戏剧,如京剧,其所存在的方式也不能通过纸笔来记载,必须通过人来演绎与表现。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传承人相互依存,共存共亡,以此就体现出了传统戏剧的艺术传承的本质与特性。
2.对于传统戏剧来讲,其本身的价值、呈现状态、人们的接受程度,与传承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被延续传承。人们所去留存的、重视的、延续的,应该是那些拥有极高的精神价值,拥有深刻意义,蕴含浓厚的民族感情,深藏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的精髓,并随着时间的发展,能焕发出更耀眼的光芒,散发出更顽强的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为了保证传统戏剧表演艺术可以被更好地延存,其传承人也必须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导师:可以把本身的技能,以及从古至今流传下的各种表演技,进行一代代的延续与传承。传统戏剧表演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拥有可延续性、非单一与可替代的特性,因此可以不断地培养传人,使之传统表演艺术也可以一代代地进行发展与延续,不会像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淡出人们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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