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经过5000多年的发展历程,共同培育了独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学所体现的美学精神和中华艺术所体现的艺术精神,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博大精深,内涵深刻――中华美学精神与艺术精神是两个不同概念,但联系密切,很多重要范畴(如意境、情趣、气韵、形神等)是一致的,我国对传统美学的阐释往往依托艺术进行,具有浓郁的艺术美学色彩,中华美学精神是中华艺术的内核之一,中华艺术以美学精神来映照艺术精神、以美学精神来引领艺术实践。概括起来,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主客、心物、情景交融的审美关系。二是倡导包容和谐的理念,儒、释、道并行不悖。三是具有出世入世的双重特征:一方面倡导世外桃园般的超逸、虚静与洒脱;另一方面又关照现实世界,洞察人间情怀,具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担当精神。这反映了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精神性,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文艺对真善美的追求和融合,审美与教化的有机结合。[2]可见,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在世界美学和艺术发展史中,不仅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和意义,而且具有当代价值和普遍性意义。
晚清以降,中国门户被迫打开,伴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入侵,在西学东渐、欧风美雨的影响下,西方美学和艺术也传播到中国,不同的美学和艺术观在这里碰撞、交锋和融合,对中国文化和艺术产生了重要影响。王国维、朱光潜、宗白华等国学、美学大师和不少文艺理论家都运用西方文艺学说对中西文艺思想进行了比?^和参照,这对中国传统美学和艺术精神的现代性转换起到了重要作用。王国维继承了康德的超功利美学观,认为审美和艺术在本质上是超功利的,批判了封建美学传统,主张审美要摆脱物质欲望和功利主义的束缚;梁启超也强调从无功利的生活中发现美,主张把情感教育放在第一位。[3]新中国建立之前,我国着名美学家朱光潜参照西方美学和艺术理论来阐释中国美学精神,用西方的“表现说”来解释意境,认为在诗、艺术的境界中,情感表现于意象,被表现者是情感,表现者是意象,情感、意象经心的综合(即直觉)而融为一体,就构成意境,以期构建中西结合的文艺心理学和诗学体系[4]。宗白华从中西美学精神和审美经验的比较研究中,对中华美学精神特别是意境也进行了创造性的挖掘。他认为,“艺术家以心灵映射万象,代山川而立言,他所表现的是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5],意境无非是借自然景象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以窥见自我最深的心灵律动。宗白华还认为,艺术意境并非单纯地写实,不是平面地再现自然,而是一个有层次的创造。他指出,“从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6],第一层次是写直观的形象,第二层次是传神,第三层次是妙悟,艺术家将点、线、光、色、形体、声音和文字组合成有机谐和的艺术形式,以表达意境[7]。以上学者尽管探索的侧重点和方式不同,但都是通过借鉴西学以推动中华传统美学和艺术精神的创造性发展。新中国建立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李泽厚等美学大师的推动和引导下,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得到了进一步阐释与现代性转换,对中西美学的看法也更为全面和客观。
回顾近百年来我们在继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与艺术精神上所走过的道路及其经验教训,可以看出,要传承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中西关系、古今关系:既不能以西格中,套用西方美学和西文艺术的观念、范畴、术语来阐释中华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抹杀两者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因循守旧、不分良莠,不加区别地全盘继承固有的传统。在当代,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树立全球化的视野,善于利用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西方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中科学、合理的理论和方法,并结合中国的审美观念和艺术实践,对中华传统美学精神和艺术精神进行创造性转换,并赋予其时代内涵和意义,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美学理论、艺术理论及其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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