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和“赋予”衍生出了对远古文明“艺术”的追认,即把原来并非作为艺术范畴之内的事物命名为艺术。从人类早期的生产活动中,人们创造的物品并不是作为艺术来生产的,而是“用器”。卡冈指出:“原始文化的艺术成分似乎由其非艺术成分发展而来,而且长久没有从后者中分离出来。”[10]把这些远古的“用具”看作艺术,是后来的艺术命名者所追认的。以红山玉鸟为例。红山文化中出土的“玉鸟”应该就是被“发现”或“赋予”的艺术。“玉鸟”在当初并不是以“艺术品”身份出现的,而是作为“神器”或可能作为“礼器”,即是作为“礼仪”的玉器,而不是作为“艺术”来制造的。艺术史论家“追认”某种东西为艺术时,本质上就是“发现”或“赋予”艺术的意义。因此,我们在看到“玉鸟”时,首先看到的是在人与天的关系中所体现的特殊的意义,其次可能是玉鸟作为“礼仪”的性质,最后才看它的“艺术”成分。红山文化中的“玉鸟”作为“艺术”,完全是后世史论家追认的,而不是一开始就作为“艺术”形态而存在的。
2.“发现”和“赋予”也是有效认定当代艺术的一种方式。譬如,艺术家发现某种物质并赋予其新的意义,或对某种物质略作一定的改造并赋予改造的意义,就可能为艺术。如后现代主义的艺术作品:对现代主义的反叛,解构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的界限,甚至解构艺术与生活的界限,随意挪用风格、技法等,这些都是后现代主义艺术的特征。后现代艺术一方面拓展了艺术概念,引发了新的艺术观念。另一方面因为解构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又使艺术本身陷入被颠覆的境地。例如被艺术史论家多次援引的“现成品”艺术形态――最具有解构艺术力量的杜尚的《泉》,它就具有拓展艺术的观念和解构艺术本身的双重性质和特征。杜尚手中那个失去使用功能的小便池,要么是废品,要么是艺术品。这个原因,是需要我们去“发现”后面隐喻的观念并“赋予”当代文化艺术语境下的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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