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古今中外的军事史中也有大量犒赏三军的记载。这里涉及三个问题:奖什么、奖哪些人、奖惩的原则。在《作战》篇中孙子指出:“取敌之利者,货也”。也就是说,夺得对方的物质财富,必须犒赏下属,这样才能达到目的。《三略》中也讲到军中没有资财,士卒就不能招徕;军中没有奖赏,士卒就不会向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至于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在兵家思想体系里,其目的当然不外乎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等等。
对于奖惩的原则,兵家认为:首先要诚信,也就是答应的奖惩一定要落实,“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6]也就是说凡奖赏贵在守信,惩罚贵在坚决执行。信赏必罚,才能收到赏罚的效果。如果信赏必罚能在大家看得到听得到的地方执行,则未看到未听到的人,自然也会暗中渐渐感化而行善惩恶了。其次赏贵小贵常罚贵大贵当。《尉缭子》中讲到凡诛杀,都是为施行军威。杀一个人,能使三军震动的,就杀掉他;赏一个人能使万人都高兴的,就奖赏他。诛杀贵在以大人物为典型,奖赏贵在以小人物做榜样。应当杀的,虽然权势显赫也必须杀,这是刑罚能够制裁上层人物。奖赏分到放牛养马的人,这是奖赏地位卑下的人物。能做到对有罪的大人物以法制裁,对有功的小人物给予奖赏,这是将军的威严。《六韬》中讲到将军能够诛杀地位高贵的人,则足以立下威严;奖赏地位卑微的人,则足以示其清明,赏罚审慎得当,则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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