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价值是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它的提出肯定了机械复制时代下的种种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即本文所论述的网络传播的艺术价值。并且在肯定网络艺术传播中艺术的展示价值之后,分析得出通过网络传播的艺术主要有以下三点特性:1易接近性;2.消遣性;3.交互性。
(一)易接近性
由于传统艺术作品是独一无二,所以它被艺术家创作出来后传播就受到了地理空间的限制,人类进入机械复制时代后,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艺术不再像之前时代身居庙堂之中了,在欣赏者无法去博物馆、教堂欣赏绘画原作的情况下。艺术家或者艺术传播者可以通过科技把任何艺术的机械复制品通过网络传入千家万户。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像欣赏到艺术珍品的替代物。在艺术的网络传播欣赏的活动中,虽然欣赏者没有跟艺术作品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但是毕竟接近可以说通过网络直接看见了艺术作品,破除了艺术作品在地理地域方面的限制,很大程度上缩小或者是消灭了艺术作品与大众的距离。
(二)消遣性
如果从艺术接受的角度分析,大众由原来的聚精会神与艺术作品进行面对面艺术交流的过程发展到如今欣赏艺术作品时变成心神涣散的消遣享受。德国媒介理论家史特姆在研究收看电视的人进行的艺术欣赏活动中产生的反应时提出:收看电视的人他是被逼着从一幅图像换到另一幅图像。因为电视播放的每一帧速度是非常快的,受众根本还没来得及消化就跳到下一个画面,所受众不断地需要新的、意外的适应可察觉到的刺激。结果看电视的人不再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可能做到在画廊欣赏画一样专心致志。但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发现人是用更兴奋的、被唤起的生理状态来行动并作出反应的,但是这反过来又会导致理解力的下降。所以说,看电视的人成为一种机械复制时代艺术独特特性的牺牲品,成为快速的试听节目编排的受害者。当然,受众欣赏电视时时如此,在欣赏网络艺术的时候更是如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受众也是很难专心致志地像品味原作似的品味网络传播地艺术,这样说来,受众对于网络传播的消遣性接受固然可以在心里层面寻找原因,但是正是由于电子艺术传播本身固有的本质特性,才促使了受众产生这种消遣的接受方式,这也是我们无可否认的事实;而在这一性质上,展示价值也付出了它必须付出的代价。
(三)交互性
相比网络艺术的消遣性,交互性为网络时代艺术传播注入了新的活力与表现力,网络的实时交互也是网络传播区别于其他传播媒介最鲜明的特征。它在改变大众对艺术作品认识与感受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大众在艺术生产中的地位,使大众从消极被动的艺术追随者向更为积极的艺术传播者、引导者的方向转变。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艺术传播由传统单向的发表→传播→接受的传播模式转向实时互动直接反馈和感知的发布←→传输←→接受的双向、可逆、互动的模式,突破了过去由艺术传播者单向传送讯息的格局,彻底改变了“艺术家创作什么,就只能接受什么”的被动机械的接受过程,网络传播使观众接受讯息的方式和在传播过程中的角色产生了本质的改变,为艺术创作者或传播者与接受者搭起互动的桥梁,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区别日益模糊,主体和客体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人人都是艺术接受者,人人也可以是艺术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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