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舞台美术包括设计、灯光、服装、道具、化妆和音响等,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有的这一些都要从属于舞美设计这个大的范畴。服装、道具和化妆的色彩要符合舞美这个大的环境,灯光设计也要为舞美服务,根据不同的情节创造不同的气氛,配合舞美景物、照明演员、揭示剧情、丰富剧目内涵等。在以往的舞台演出中,舞美设计人员与灯光设计人员分工明确,舞美设计者要根据剧本分析剧情,设计出合理的舞台背景。背景可以是具象的也可以是抽象的,设计师要为演员提供合理的舞台支点。另外舞美设计者还要画幻灯片或绘制大型画幕,与工人一起制作景片或指导等。灯光设计人员也要阅读剧本,与导演沟通、和舞美设计人员商量、讨论用光用色的问题,以便达到完美的演出效果。舞美设计者必须要懂美术,熟悉舞台调度,灯光设计人员则对美术的要求并非十分高,但必须要对电路技术和舞台灯具烂熟于心。十几年前舞台灯光大多使用回光灯、帕灯,较少有电脑灯等先进的灯具。所以舞美设计和灯光设计在舞台的演出中分工比较明确,他们各行其是,共同经营着舞台美术这个整体。也有一些设计者既懂舞美也懂灯光,但是从工作类型来说,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因为一个是画,另外一个是光。
随着科技的进步,舞台上的灯光开始出现千变万化,这主要是将电脑灯使用在舞台上的结果。电脑灯和常规灯相比,照明效果灵活、漂亮。由于是新生事物,电脑灯造价昂贵,但是在一些大型的文艺演出中逐渐被使用。正如电脑喷画的出现,能够喷出高精度的精美图画,使得它一度替代传统的手绘背景一样。当时的电脑灯种类和功能比较简单,有的电脑灯能打一些简单的图案,有的则能渲染出丰富的色彩。在露天广场的演出中,霓虹灯大显身手,加上电脑灯的普及和应用,使舞台呈现出精美的视觉效果。电脑灯为灯光设计者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使他们的梦想得以实现,一个个优秀的灯光设计师脱颖而出。当然此时的电脑灯和投影机还远远未达到目前的成熟阶,舞美设计者仍致力于整体的构思,剧本的分析,对电脑喷画的研究和反思。灯光设计者则尽情的在高科技的灯光的海洋中遨游。他们之间的关系仍然维持以前的现状,一样的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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