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古筝演奏给观众带来的是一场视听盛宴的话,那么表演者的肢体动作和表情是“视”,而表演者在音律和弹奏技法上的变化则是“听”,二者融为一体,整体效果就出来了。
对技法的认识,包含演奏者扎实的基本功底和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能力,器乐演奏均有共通之处。正如霍夫曼在《论钢琴演奏》中所说:“技巧好像放在抽屉里的工具,精明的艺术家会在适应的时候,为了正确的目的从中取出他所需要的工具。仅仅拥有这些工具是毫无意义的,什么时候和怎样会应用这些工具的那种艺术家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演奏者要完成“将乐谱标记转化为个人的内心听觉”,再“把个人内心听觉化成为实际的音响”的双重任务。首先需要演奏者去认真倾听乐谱,完成将乐谱转化为个人内心音乐的第一重任务,演奏者会遇到各个不同时期的筝乐作品,这些作品体现了不同的时代及地域风格,筝乐在其近三千年的发展过程之中,逐渐形成了河南、山东、浙江、潮州及客家五大流派。当演奏者认真倾听了乐谱之后,内心便开启了具体的音响,此时就算演奏前阶段的第二重任务了。而这种音响需要怎样的技法技巧来加以表现呢?这时就需要将自己掌握的技法在演奏一个新作品时重新进行调整,梳理,认真为表现作品的内涵而服务,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标在乐谱上的一些演奏技法是为一般演奏者都能掌握的,但还要根据作品的风格,特点做到恰到好处的运用,不能一概便用已习惯了的技术手法,使得作品千人一面,千曲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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