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者,应善于从平常事物中感知真理,通过艺术再现真理。
罗丹曾说:“美只有一种,即宣示真实的美”,“艺术,就是所谓静观、默察;是深入自然,渗透自然,与之通化的心灵的愉悦;是智慧的喜悦,在良知照耀下看清世界,而又重现这个世界的智慧的喜悦。”
现在的人们已经习惯于将目光停留在浮华喧嚣的表面,在精神的麻木中,不断地浏览,不断地厌倦;而艺术也随之附和,成为一种快速消费、哗众取宠的“时髦”产品,花哨繁冗,艳俗浅薄,干巴空洞,远离了艺术的本质,失去了该有的内容,失去了生命。
如何创作好的作品?
老子言:“人法天 ,天法地 ,地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道为万物之道,故亦含艺术之法,而何为自然?王弼《老子注》解为:“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违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可见“自然”在老子那里,是指万物的本性,事物固有的本质与规律。
庄子主张“顺物自然”,“既雕既琢,复归于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认为道是最自然最朴素的精神,是自己本来的样子。
顾恺之 《论画》中讲:“凡生人亡有手揖眼视,而前亡所对者。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趣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 即画人的姿势,不能让人空摆,其姿势必对应相关的情景,才刻画出其内在的本质。此点同罗丹所说类似,在画模特的时候,很多画者叫模特登上台子,让他们摆出这样那样的姿势,甚至去弯曲或伸直模特的肢体,像摆布有关节的木头人一样,而罗丹不然,他等待着,到模特做出一种有意思的姿势,然后将其雕塑出来。“我服从自然,从来不想命令自然”,“那样粗暴地对待自然,把活人当做木偶,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恐怕要有做作的和死板的那种危险。至于我,真实的追求者,生命的窥伺者,我存着警惕之心,不去效仿他们。我把观察到的活生生的运动当时捉住,而不是去硬做出这些运动……因为我要表现的,只是现实自发地贡献给我的东西。”
艺术创作者,应本于自然,融于生活,通过与心相应的双眼,洞察平凡事物内在的真理,体会生活中隐藏的诗意,不虚夸不造作,踏踏实实、自然而然地,用心血、思想、灵魂和生命创作出“以自己的方式开启存在者之存在……也就是存在者之真理”(马丁?海德格尔言)的艺术作品,创作出再现真理的纯洁健康的作品,以对抗时代的虚伪与浮华,治愈时代扭曲破碎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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