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理论经过包豪斯的实践,又受到俄抽象主义和构成主义、荷兰风格派、达达主义等流派影响,逐渐成为符合时代需要的设计理论和新的造型原则。
(一)构成艺术的起源与发展
“构成”源自德国包豪斯的GES―TAL―TUNG译语。对视觉因素重新组织、结构,以提高审美能力,达到启发思维,培养创造力的目的,有目的地对构成元素进行组合,使其具有审美价值,称为构成。构成是构成主义的一个概念,形成于1913―1917年。构成主义的奠基人塔特林(俄)提出艺术是创造形式的过程,是对材料、形态、空间的整体感受。构成学的理论体系在包豪斯逐步完善与发展,通过新思维方式、美学观念建立起新的造型原则,并广泛运用在艺术设计中。
(二)构成艺术对各国设计的影响
美国在形式上承袭了包豪斯的正统,以点、线、面为支点,用线的黑白对比,产生视觉胀缩感,有如欧普艺术的动感。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展出了包豪斯设计作品,产生过巨大影响。此间,日本也受包豪斯设计思想影响,四十年代,大智浩开始研究伊顿理论,更突出线的渐变,用疏密表现渐变,用圆周的骨格与斜线、直线组合,使线的渐变构成更丰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学者们开始倡导包豪斯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但因科技、经济和文化的落后,它未得到人们的重视。改革开放后,随着科学、技术和艺术的长足发展,包豪斯设计思想理论被设计界广泛采用与吸收,推动了现代设计的发展。
构成艺术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它的研究紧跟时代,注重吸收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提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艺术与技术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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