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艺术应与城市建设整体形象协调统一
首先,公共艺术要与城市建设规划一致。城市的存在是与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有关联性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小城市在进行城市整体规划中必须将公共艺术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以此来建立起一座让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以及艺术家能够更好合作的桥梁,实现艺术创作与城市设计的体系化。其次,公共艺术要与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公共艺术要依附于特定的环境空间或场所, 而特定的环境、场所能反映一定的文化背景,反映着人们的习俗和文化特征。城市公共艺术身处城市空间环境之中,城市空间环境是与这些公共艺术作品紧密结合的重要对象。每个城市在产生和发展中都会形成自身的特色,如人文景观、风俗习惯、文化氛围、自然环境等。而城市公共艺术与城市的地域特色紧密联系,还需要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与创作要与城市的实际空间环境相配合。中小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与创作要从城市自身出发,真正了解处于这一特定城市空间及场所中人群的文化、阶层、年龄结构以及教育背景等因素, 如此,公共艺术才能反映出这一特定城市的特征、人们的精神追求或生活状态,从而塑造出个性化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研究、开发和保护城市优秀文化资源,丰富公共艺术作品的表现力
形式与内容是艺术作品中的构成部分,如果形式被看作皮囊,内容则是骨架,没有皮囊骨架无法升华,而没有骨架则无法撑住皮囊,两者相互依存,优秀的艺术作品要充分体现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件好的公共艺术作品也应该做到形式表现与精神传达的统一。对于公共艺术作品来说,形式表现体现为作品所运用的语言形式,如造型方式,而精神传达体现的是与公众之间的一个不可见的沟通过程。被放置在公共空间的艺术作品是要向公众传达某种信息、观念,或是要向公众展示某些东西,如果仅从形式上来表现,作品会显得空虚,缺乏深度,无法与公众达到深层次沟通,因此,还要从内容上来丰富公共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当形式与内容达到统一时,艺术作品才能有血有肉,才能从情感上与公众产生共鸣,而城市公共艺术作品的内容则体现为城市文化。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最终动力。美国着名城市学家伊里尔?沙里宁曾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城市公共艺术应与城市的文化精神相一致,汲取了地域特性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城市文化精神而创作的公共艺术,有助于唤起市民的共识与情感共鸣,增加归属感和认同感以及增强城市形象的文化个性。所以,在研究、开发和保护城市优秀文化资源中,一要成立专门的开发、研究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二要从这些文化资源中提取其精髓,使之与现代精神接轨。三要将这些文化精髓与现代艺术结合起来,通过多样化的公共艺术形式将其表现出来,让公众感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城市建设的新气象。
(三)积极推广城市公共艺术,让公共艺术融入大众生活
当前,城市发展的核心目标是让人们享有艺术化的乐居空间,这就意味着城市公共艺术必将成为城市空间的精神载体,具有引导认识审美的精神功能、美育功能和符号作用,因而要积极推广并使其融入大众生活。
人们为了充实自我,往往需要获得更多、更丰富的信息,而在视觉美感的需求方面也同样是如此。城市公共艺术是要面向大众的,社会公众对视觉美感上的追求同样适用于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对于正在建设中的中小城市,在对公共艺术的推广中要做到:一要建立健全公共艺术管理制度,确保公众能够真正参与管理城市公共艺术建设事务,使公共艺术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成立城市公共艺术管理委员会,由政府规划部门、公共艺术设计专家、建筑家、社会文化人士、社区市民代表组成,负责具体管理实施公共艺术项目;三要对公共艺术相关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大众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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