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之美
艺术设计中的稳定性并非单指物理学意义上的力的平衡,而是强调设计作品所呈现给我们视觉感受力和心理上的稳定状态。在设计中,在视觉和心理上所形成的稳定的表现因素很多,这些因素是构成设计作品稳定的综合力因素。一般来讲,设计中为体现稳定而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动静互相结合的处理手法。静态是对自然界结构存在状态的反映,这种结构形态普遍呈现出对称性的平衡感和稳定、庄重的视觉效果。基于这种视觉效果,设计师常将对称形式运用在设计中,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对称形态,总是完全一样或者是基本相似的,这种对称结构的特点由于缺少变化造成视觉的平淡。而设计师在运用这种方式时,在保持整体稳定的状态下,根据设计需要加入了设计师个人对这种方式的独特理解并进行变化,为打破呆板的对称而加入动态因素,体现出对生命运动规律的把握,从而增强了设计作品的灵动效果。
(二)节奏美
节奏与韵律均来自音乐概念,节奏美的情感融合节奏和韵律是构成一件艺术形象的重要因素。在节奏中注入美的因素和情感,就有了韵律,韵律好比是音乐中的旋律,不但有节奏更有情调,它能增强版面的感染力,开阔艺术的表现力。对于艺术构成和平面设计,节奏是由点、线、面、空间及相互关系体现的。在造型设计中,对节奏的表现主要是通过对一些形式因素有规律的组合进行的。而这种有序的节奏,在反复循环时呈现出一种和谐的、能激发受众情感变化的极具感染力的律动美。
(三)数理秩序美与科学美
数理秩序美与科学美的凝结自然美是一个事物的美,而艺术美则是对一个事物美的表现。当我们见到海螺时,就会看到海螺贝壳中天然生成的黄金涡分割比例形成的秩序美以及适合它在自然界中生存的比例尺寸。这种黄金分割比例从美学角度讲,所体现出的是强烈的数理秩序美和科学美。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和谐的黄金分割比例以来,黄金分割比例就成为艺术形式美表现的一种基本法则。艺术中的比例和分割形式美,是一种尺度表先,也是设计作品与使用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比例体现出一种和谐的数字美,而分割是一一定尺度为依据表现一种科学美。作为一种比例分割形式的划分,黄金分割比例在艺术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在人体和自然界无处不在。
(四)变化中寻求统一的和谐之美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物体,但有相近或相似的事物,这些不同却又相近相似的事物使时间万物处于一个和谐统一个体中,而统一则意味着和谐。艺术形式美的表现就在于整体的和谐。艺术设计中关于对和谐的追求,是设计造型表现解决的重要课题。设计中的和谐在于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协调,设计的要素既有形式要素,也有内容要素,形式与内容各自的组成元素多种多样,各有特点,将这种多样化的、个性活跃的元素组合到一个统一个体中,成为设计完美组合的最终效果。
形式美作为一种设计表现的基本手段,在设计中被广泛采用。艺术设计作为艺术学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艺术美学范畴中,美的表现有其独特的形式,但也有着像其他的纯艺术一样所具有的美学表现规律,它不但涉及到关注精神层面的美的内涵,而且更多的注重生活中实用性的美学意义。形式美在设计表现中并不是随心所欲,它也有其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成为设计艺术审美价值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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