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视剧本体论的考究,过去传统认识认为,电视剧不是一门艺术,而是通过电磁波这一物质载体跨越时空即时、远距离来传达信息和观念,这种观点主要是从电视剧的技术属性层面来审视,带有一种技术为先或以技术为导向的实用主义色彩,全盘忽略了电视剧艺术本体属性的存在。在当代,电视剧所具有的艺术属性早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电视剧融多种艺术元素于一身,通过强度稠密的情节艺术化来表现时代风貌。电视剧艺术性这一身份的确立,对其审美性提出了精神上的呼唤。电视剧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具有审美的意识形态性,其中审美性是首要的。
第一,明确事物的审美性是不可复制的,复制的审美失去了物体本真中的“光晕”。这种审美性的凸显,可能因审美主体的理想、价值、尊严、知识积淀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但是,其内在审美的本性不会因时间的流失、空间的转换和地点的转移而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种审美性是“先前经验”中原有的一种体验,而非超越现实的“花非花、物非物”等玄空观念的意义表达。所以,电视剧要想获得这种审美性的意义,必须要强化电视剧类型创作的多样化,为电视剧批评提供理想的实践土壤。在当下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电视剧逐渐失去自身的审美性,它把视点转向了单纯娱乐化的创作,以娱乐代替人文关怀,忽视电视剧的审美本性,这就导致了?视剧的生存危机。
第二,审美性与作品艺术性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作品艺术性的表达离不开合理的艺术性语言和合情的创作态度。首先,在艺术语言层面,每一种艺术门类都具有自身的语言表达,语言作为不同艺术门类实现自身合理存在的媒介,本身就带有一种审美性,这种审美性不是简单的语言表象的外观展现,更多是借助语言的外化形式来传达意义。同时,语言艺术的审美必须要通过想象来实现。美国着名的符号美学家苏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认为:“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特定的基本幻象,这种基本幻象便是每一门艺术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每一种艺术都存在着属于自身的艺术属性,这种属性更多是通过艺术虚幻的形式来展示,艺术门类自身的表达离不开语言外化形式的虚幻诠释。这里我们所讲的艺术语言,起到一种具有物质媒介的审美性功能,脱离了其物质外壳掩盖下纯功能性的作用。
其次,是创作者的态度。美国当代着名文艺理论学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的批评传统》中,对文艺作品的创作提出了四大要素,即世界、作者、作品、读者。由此可见,创作者构建起了世界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创作者的地位是重要的。创作者以一种什么样的创作态度来审视作品,直接影响着作品审美性的实现。特别是在当前“跟风”“克隆”现象流行之际,如谍战剧《潜伏》的播出,引起的“谍战热”(《暗算》《黎明之前》)。电视剧的创作如何实现审美意义的持存,这对创作者的素质和创作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审美性通过对有价值意义事件的诠释,给现实中的人们一种“向上意志”的引领,起到一定的社会功能。电视剧观众之所以审美,除了在身心方面达到愉悦的目的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完善、发展和提高自己的素质。观众通过对作品的评判,在电视剧文本层面不断形成自己的审美标准,最后形成更为完善的审美态度,如鞭笞人性中的假、恶、丑,弘扬真、善、美。在这种审美态度的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通过审美潜移默化的作用,来实现社会担当。当前的电视剧创作,只是高调倡导其娱乐功能,而忽视了对受众价值意义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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