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歌曲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个名称由舒伯特的作品而确立,由于舒伯特采用缪勒的诗谱写了两部声乐套曲《美丽的磨坊女》和《冬之旅》,从而揭开了浪漫主义歌曲的崭新篇章,使艺术歌曲的地位得到了确立与成熟。其特点是:歌词多采用着名诗歌,侧重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曲调表现力强,表现手段与作曲技法比较复杂,伴奏占重要地位。
艺术歌曲的发展离不开诗歌与时代的发展,把诗词与音乐构成一个完美的艺术整体,比民歌和一般歌曲的艺术水平要高,艺术技巧的难度更大。艺术歌曲在欧洲盛行初期,作曲家们对这一初生的歌曲艺术形式,在词、曲创作内容与技法方面,很快就形成了一些相对严格、固定的艺术要求,而明显区别于抒情歌曲、叙事歌曲、民间歌曲、群众歌曲、通俗歌曲等其它种类的歌曲艺术形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艺术歌曲的概念应该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才可称之为是纯艺术歌曲:首先,歌曲的唱词必须是着名文学家、诗人所写的诗句。如:德国艺术歌曲《乘着歌声的翅膀》、《菩提树》、《听,听,云雀》均出自文学大师海涅、谬勒、莎士比亚之手。其次在音乐上,要求曲调必须与富有诗意的唱词有着情景交融的艺术形象,反映出诗人与作曲家内心深处难以言表,高雅向上的艺术境界,艺术情趣和艺术志向。一首优秀的艺术歌曲作品应该是高境界的文学诗词与完全按照诗词内容恰当运用音乐创作技法配于曲调的一种诗词与音乐的完美结合。早期典型的艺术歌曲经典作品如:舒柏特的《鳟鱼》、《野玫瑰》、《致音乐》;莫扎特的《渴望春天》、《紫罗兰》;贝多芬的《我爱你》、《思故乡》;舒曼的《致太阳》、《当暖风吹过大海之说》;柴可夫斯基的《春天》;肖邦的《愿望》均是在音乐中非常生动地体现了这种创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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