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社会层面总体艺术保护意识不足,没有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保护民间艺术的共识。艺术能存在,是因为有艺术家、有好的艺术作品。而好的艺术作品,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毁坏永不复现。但目前全民保护意识不够,民间艺人们文化基础不高,也难用法律保护自己,有时候艺人们辛苦经年完成了一件手工艺术精品,一经展出,有工厂马上推出仿品,售价更加便宜,这严重影响了民间艺人的创作积极性。另外,目前的经济体制问题也制约了民间艺术的发展,大多数艺术团体和艺术人才没有从事文化经营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限制了文化活动团体和文化人才对市场的开拓。
2、投入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艺术作品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持续开展。地处黑龙江腹地的绥化市是农业大市,在全省来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投入到地方文化艺术方面的经费就更是有限,仅能保障文化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日常事务经费,而进行作品普查、征集、保护、开发、展览、科研等工作的经费无法得到保障。
3、艺术方面专业人才匮乏,出现人才断层现象。民间艺术队伍人员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难以形成系统的文字、影像资料保存。兰西挂钱、庆安版画、望奎皮影戏、绥棱农民画等技艺都掌握在少数才艺精湛的艺人之手,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许多艺术形式由于没有适合的继承人,已经濒于消亡。另外,在已有人员中,能够接受正规专业培训的学习机会较少。这都造成乐基层艺术方面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对于许多民间艺术来说,很可能随着几位老艺人的离世,这门艺术也就不存在了。
4、发展不均衡,艺术的保护利用与经济建设发展之间的关系不协调。在一些干部的意识中普遍存在着重经济、轻民间艺术的思想,在两者发生矛盾时,往往忽视艺术保护,偏重经济建设。这体现在对寒地黑土艺术的开发与利用中: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捧着“金碗”无饭吃,没有将民间艺术当成文化产业进行开发利用;另一方面,一些民间艺术形式,又因开发利用过度而受到破坏,对不同的艺术形式在开发利用上没有按照性质和不同的类型进行准确地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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